第二十一章 世纪婚礼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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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4章世纪婚礼(4)
“怎么说?”
白秀秀问。
成默抬起头,现刚才还是浓妆艳抹一身盛装的白秀秀,在他联络“狱使”
的工作人员时,已经取掉了假和面具,脱掉了大衣和里面的毛衣,只穿了一件贴身的浅米色吊带连衣裙,敷着一张面膜,慵懒的横躺在深棕色的真皮沙上。
这一瞬,成默颅内真正的领会了“____”
这个成语的精髓,他看到她仰着头枕在沙柔软的扶手上,烫着大波浪的卷,如瀑布般从她如雪的肩头流泻到暗红色的毯上。虽然那张魅惑极了的面孔被面膜覆盖住了,但这一刻,容貌似乎无关紧要,那么多令人窒息,令人膨胀的细节塞满他的瞳孔。
成默的眼睛像是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迫不及待的细心品鉴。那长而翘的睫毛,挺直的鼻梁和红润的樱唇,躲藏在无法刺破的面膜之下,镶嵌在一副完美的轮廓之上,反而有种难以言说的魅惑,如醉人的醇酒。而犹抱琵琶的容颜,暂时只是情动的伏。真正让人欲罢不能的是白秀秀那修长的玉颈,它连接着山峦起伏,两截胳膊跟去过皮的莲藕般白嫩圆润,令人垂涎。更致命的是那水蛇般的腰肢,和那挺翘丰腴的美屯连接在一起,形成了极具张力的形状,爆出柔韧紧致的美感,在加上那双裹在裙中的纤长双腿。他仿佛在蔚蓝海上,看见了一条美人鱼正卧在礁石上沉睡。
又或者他潜入了戒备森严的宫闱,找到了最深处金碧辉煌的卧室,他悄无声息的进入,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穿过了白色帷幔,照在挂于高耸穹顶的水晶灯上,照在弧形的阿拉伯拱门和菱形马赛克墙砖上,如梦似幻。远处宫殿隆起的洋葱顶在阳光下闪闪光,近处碧蓝的泳池波光粼粼,那贴身的连衣裙轻薄如水,说不清是什么材质的,像是绸缎般轻薄熨帖,却又比绸缎透明一些,如柔软的蝉翼,似透非透,和光融为了一体,似乎她也是光体,是这阿拉伯宫阙的主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后。
本就美丽的景物因为她升华了,让眼前的一切奢华,金色的屋顶、水晶吊灯、镶嵌满贝壳和玻璃的墙壁、艳丽的毯都变成不似人间之物,让这本有庸俗的宫阙,成为了仙境。
“怎么不说话?”
“哦~”
成默回过神来,他又想起此时的她不仅和平时穿着制服时的严肃不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不再那么中正庄严,软糯了一些,就像是闻上的女播音员说着柔软的情话。虽说他喜欢极了白秀秀穿着制服站在主席台上讲话的模样,可这种同样叫他无法抵御,不知道为什么,他像是怕白秀秀看到自己的目眩神迷,连忙低下头,“说是要请明星陪练的话,得明上午去他们公司详谈。”
“你怎么脸红了?”
白秀秀侧身看向他,她的眼睛几乎跟面膜的孔洞差不多大,眼角微翘,就像是戴了张狐狸面具一样,单单是看那双眼睛,就能感受到极为丰沛的韵味,令人着迷。
成默按下狂乱的心跳,抬起头凝视着她,若无其事的说:“脸红了吗?”
他的演技也臻至化境,完全没有一丝破绽,“可能是房间里有点热吧?”
“你能感觉到热?”
“当然,除非我刻意去调节感官。”
“可空调没有开,我让管家点燃的是壁炉。”
白秀秀说,“我喜欢那种自然的温度。”
“是吗?”
成默瞥了眼沙侧面,在岩石垒成的壁炉里,几根橡树木柴正出微小的火苗,浅淡的马祖龙烟熏味跟随着火焰在空气中缓缓弥散,“也许我没有脸红,不过是倒映了炉火。又或者说”
他笑了一下说,“是你希望我脸红。”
白秀秀抬起那白到光的纤细手臂,侧着身子托着下巴,展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意蕴,“那你为什么感觉到热?”
“当然也是因为炉火。”
成默回答道。
“炉火?”
白秀秀坐了起来,她取下了面膜,直视他,先是促狭的笑着,笑着笑着笑意就如涟漪在湖面散去,她轻声感慨,“你长大了,不仅学会了面不改色的说谎,还学会了玩爱情的游戏。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成默觉得自己几乎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他脱口而出的问:“哪个以前?”
白秀秀抬起右手,将波浪般的秀挂在耳后,随后撩起右腿并在左腿上,斜着身子靠在沙靠背,右手撑着那颗艺术品般的头颅,凝视着成默,姿态写意的说道:“那个以前啊?当然是你还没有长大,会在喝醉以后大喊大叫的以前。还不懂掩饰,会在生气以后冷着脸跑掉的以前。还没经历过爱情,会接受了女性一点点好就拼命付出的以前。还是个不那么乖的孩子,会口出狂言大声喊白秀秀你就等着被我”
她停顿了一下,刚刚敷过面膜水润到吹弹可破的肌肤,也染上了几丝热烈的火光,“那个。什么什么的以前。”
终究白秀秀还是没说出那个“艹”
字,但这并不妨碍死去的回忆突然攻击他,这是他人生中的名场面之一。和其他名场面不一样,这一幕,极其羞耻,每一次成默回想起来,都会脚趾紧紧抠住面,恨不得抠出个三室一厅。
这一次他是真的脸红了,以至于不敢继续与白秀秀对视,他低下头,又想起了那么多的过去,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灯光昏暗的音颜酒吧,她穿的那双红底高跟鞋,他记忆深刻到时常看到高跟鞋,脑海里就会出现那支半吊着红底鞋,还有那粉雕玉砌般的金莲。他还想起了在长安,她带着他逛街、购物、吃各种小吃,她就那样安之若素的坐在满是油污的木桌对面,像是带着孩子一样,给他一点一点的掰馍。还有他们去秦始皇陵,他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的见解,她耐心的倾听,恰到好处的回应,让他得到了一种被肯定的满足,现在想起来,她未必是不知道,说不定是故意装作不知道。他还想起了很多很多,和她一起喝酒、看烟花,她教他穿衣、做造型,如何哄女孩子开心,那些一点一滴的往事现在回想起来,竟遥远的不像话,一点也不真实,似乎只是在梦里生过一样。
成默心中生出了感慨无限,假如说李济廷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白秀秀才是那个带领他向前走的人,他缄默了几秒说:“现在的我,不就是你和李济廷所希望的样子吗?”
白秀秀也沉默了一会,用家长似的婉转的口吻说:“大概家长就是这样,既盼望着孩子独立自强出类拔萃,又不断怀念自己被依赖的时光。”
她又笑了笑,“不过,我不会对白既澍有这么高的要求,只要他能健健康康长大,即使将来平平庸庸,我也很满足了。”
“白既澍?”
成默轻声念道,“时雨既澍,百谷既登”
白既澍是他和白秀秀儿子的名字,他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在他熟悉又陌生的万大公馆顶楼,在那间充满暧昧和遐思的卧室,白秀秀用眼罩蒙上他的眼睛,不许他看她的样子。一夜癫狂后,第二个月她就怀孕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
总之,在那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过任何亲密的行为,甚至这几年面都没有见过,就连孩子出生那,她也只是简短的给他了个信息:男孩,七斤九两。后来两个人的联络也很少,即使联络,也都是在谈公事。这些都在他意料之中,因为她事前就认真严肃的说过,孩子是她一个人的,和他没有关系。要不是临近答应谢旻韫赴约的日子,他必须在这之前解决遗留下来的一些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