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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四九章 品牌营销(第2页)

虽然运动鞋的生产规模方面并没有扩大,但是耐克一号的广告宣传,陈强可从来没有停下来。

纽约时代广场,竖起了一副六层楼高的巨大广告,广告上画着几名篮球运动员,他们来自不同的球队,身穿不同的球衣,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全都穿着耐克一号运动鞋。

广告上方有一条标语,上面写着“耐克全明星阵容”

等字样,广告下面同样有一行广告词,写的是“耐克一号,运动最佳选择”

,后面还画着一个耐克一号的运动鞋。

行人们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驻足观看这副巨大的广告。

“那个是马克斯扎斯洛夫斯基,我认识他,他就是我们纽约人,我看过他打球”

“旁边那个是费城勇士队的篮球明星乔福尔克斯。”

“那个人是埃迪萨多夫斯么”

“站在最边上的好像是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马赛克。”

人们站在广告前讨论起来,通过口口相传,即便是不了解职业篮球的人,也都知道这巨幅广告上出现的是各队的篮球明星。

“耐克全明星阵容是什么东西”

又好事者终于问起了最上面的那一行文字。

“耐克好像是个卖运动鞋的,你看,就是这些球员脚上穿的那种。”

“球员们都穿耐克运动鞋么这么说来,这个耐克运动鞋应该非常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篮球明星选择它。”

“我儿子前些天刚买了一双运动鞋,好像就是这个品牌的。”

人们的讨论声,渐渐的由海报上的球员,转移到了耐克这个品牌上。

这正是陈强想要的品牌效应。

签下一堆知名球星排排站,摆出漂亮的姿势拍个照,也是体育品牌销售球鞋的老套路,这种广告方式,也最能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球迷们看到你这个品牌可以签下这么多的球星,本能的会觉得这是一个可靠大品牌。在品牌营销方面,这种一大群球星排排站的群狼战术,或许要比签下一个顶级级巨星更有效果。

八十年代初,耐克在行airforce1的时候,便使用了这一招,他们邀请了迈克尔库珀、摩西马龙、卡尔文奈特、贾马尔威尔克斯、博比琼斯以及米切尔汤普森作为代言,这就是最初的耐克airforce1六人组。2oo5年airforce1行25周年之际,耐克又重新弄了一个级豪华的球星阵容来进行宣传,其中包括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莱恩特、克里斯保罗、保罗皮尔斯、史蒂夫纳什、托尼帕克、阿马雷斯塔德迈尔、肖恩马里昂、拉希德华莱士以及杰梅因奥尼尔。很多老球迷印象当中应该还记得,这几位巨星身穿纯白色运动服的海报。

耐克的airforce1的初代六人组非常成功,不仅帮助耐克卖出了大量的球鞋,还让耐克的品牌价值大大的提高,于是乎匡威便学习耐克,在1986年推出匡威on篮球鞋时,也搞了一个六人组,这六个人分别是以赛亚托马斯、魔术师约翰逊、凯文麦克海尔、拉里伯德、伯纳德金以及马克阿奎尔。匡威毕竟是曾经的美国第一运动品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匡威这六人组的含金量,明显要过耐克的那六人组。

阿迪达斯也不甘寂寞,签下了不少的球星,最出名的当然是阿迪达斯的经典五人组,吉尔伯特阿里纳斯、蒂姆邓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昌西比卢普斯以及凯文加内特。

未来的nba讲究球星抱团才能拿冠军,而卖球鞋也讲究球星抱团才能有好的销量,陈强对这种营销方式当然非常熟悉,所以早早的便用了出来。反正四十年代的球星代言完全是白菜价,稍微给点钱,球星就屁颠屁颠的在代言合同上签字了,所以这种球星抱团式的广告,成本也非常的低。

但是这种广告方式的宣传效果真的很强,当你看到一位运动员穿某个品牌的鞋子,或许会不以为意;当你看到两位运动员都穿同一个品牌的鞋子,可能就会对这个品牌有所印象;当你看到五个运动员都穿同一品牌的鞋子,那你会觉得有必要知道一下这个品牌;而当你看到十几个运动员都同一个品牌的鞋子,那么你本能会觉得,这个品牌应该非常好,所以才会有这么多运动员选择这个品牌。

请一大群明星来做广告代言,所起到的效果绝对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历史上也有过很多经典的广告案例。百事可乐当年请了一大群当红炸子鸡,包括刚刚晋升小天王的周杰伦、热爱摄影艺术的陈老师,平淡无奇的古天乐、全班最丑的郭富城等等,所有人都给头染了个纯蓝的葬爱家族色,这波宣传让百事在国内的品牌价值大增,明星们带来的效应,也让百事可乐也成了很多年轻人的选。

可口可乐也不遑多让,请了好几位国内顶尖的运动员,搞了一个“奥运星阵容”

,以应对百事可乐的宣传攻势,“奥运星阵容”

中包括当时还是球员的姚主席、尚在巅峰期的刘翔、郭晶晶等世界冠军,中国乒乓球的“一哥”

王励勤,只能站在宣传海报的最边缘。

陈强的这一波广告攻势很成功,即便是那些不打算买运动鞋的人,也都知道了耐克这个品牌,而打算买运动鞋的人,也都将耐克一号放在考虑范畴当中。

与匡威这种庞然大物相比,耐克仍然是一个小品牌,已经展了三十多年的匡威,早已经是美国运动鞋领域中的霸主,不是刚刚成立一年的耐克能够挑战的。

好在这个时代的匡威还不懂得广告营销,匡威的老板是一个典型的实业家,就是老老实实的进行生产销售,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一点点的改良自己的运动鞋,让运动鞋变得更好,他哪里有陈强这么多的花花肠子

事实上在那个时代,大多数的企业家都是这样的,我们更应该称呼他们为“实业家”

,而不是“商人”

,他们是一群真正想要做出好产品的人,比如福特汽车的福特老爷子,梦想是做出好的民用车,而不是卖出好多辆汽车;在比如西屋电气的威斯丁豪斯老爷子,平生之愿就是把交流电推广到千家万户。这有点像乔布斯时代的苹果,虽然产品卖得死贵死贵的,但是用户却能够感觉到满满的诚意,不像是现在的苹果,产品索然无味,全靠换外壳颜色坑钱。

然而事实却证明,光去钻研产品是不够的,企业想要展壮大,就必须要有出色的营销,特别是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以后,信息传播更加迅,一次好的营销,效果顶的上一个百年积累出来的品牌。

陈强深知营销对于品牌的重要性,所以他愿意花大价钱去做广告,若是仔细算来的话,陈强卖出的这三十万双耐克一号,不赚钱不说,甚至还要亏本,因为陈强为此付出的广告宣传费实在是太高了。

不过陈强本来也没有打算利用耐克一号赚钱,这种简单的帆布鞋,制作成本低,售价也便宜,因此利润也低,赚钱全靠走量,靠薄利多销。

陈强真正打算赚钱的产品,是下一个产品,抄袭阿迪达斯suerstar的篮球鞋,这才是真正高利润、高附加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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