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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选择(第2页)

他希望活得像个人,更能是个体面人。

如果有可能,他其实很愿意练枪。

他也没有什么道德洁癖,更没有什么武道坚持。

拳法是一种杀敌保命的工具,刀枪何尝不是一种工具,也没有高下之分,只看是否运用自如。

至少,在面对那些不讲武德的家伙时,能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嗯,用更先进的火器,更准的枪法教他们做人。

王小桥的拔枪术和速射术,让他实在是眼馋坏了。

在杨林的印象中,那些虚构的故事之中,有一种名为“枪斗术”

的玩意,就是这么打架的。

虽然,王小桥的枪法,还没有那么成就体系,也不能应付各种复杂场景之下的战斗。

但他在某些特定情况之下,还是极强,比如暗杀、偷袭……

就能做到越级击杀,防不胜防。

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良好的环境,他可以暗杀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

凭借的,就是普通人都能运用自如的“武器”

先前杨家一战,与其说是杨林最后以强大的综合实力,出人意料的生生扛住血手卜沉,从而逼得其带伤逃逸。

还不如说是卜沉戒惧于王小桥那种防不胜防的暗枪偷袭。

嗯,杨林打伤卜沉的三拳,甚至还抵不过王小桥一枪偷袭打掉他耳朵的威慑力强大。

中了三拳又不会死,凭借着卜沉强大的筋骨,他还可以振奋精神,再来大战三百回合。

但是,贴着脸颊,被子弹打掉一只耳朵之后,再接着中了两枪,卜沉深刻的体会到了生命不由自主的恐惧。

他不得不逃。

再打下去,谁也杀不了,还很可能会身死。

这就是王小桥身为一个顶级杀手的震慑力了。

就算是身受重伤,行动不便,也能给人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人施展不开。

从本质上来看,这其实是枪的威慑力太强。

枪。

比的是谁更快,谁更准。

当然,还有枪支本身的攻击力。

这种轻轻松松就能得手的能力,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

但世事不尽如人意……

杨林却发现。

他其实学不会。

也不是学不会吧。

他虽然没有所谓的枪感,但身为一个厉害武夫,手眼身步法,那都是超人一等的。

无论什么运动项目,他都可以轻易上手,精通。

一理通而百理明。

指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作为一种普通人都能很快掌握的简单器械,他怎么可能学不会枪法呢?

但也只能称得上学会,最多称得上一句精通而已。

想象中那种一枪在手,大杀四方的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沮丧的发现,自己最多练得像个厉害枪手,就像现在全世界数万数十万的各国军队一样。

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  因为,打枪这种动作,本来就不需要太高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