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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春假(第2页)

信息是一年多没见的爱丽丝发过来的,大体意思是她最近认识了一些朋友,遇到了一些麻烦,希望吉尔和林顿能去帮个小忙。

信息里说的比较含糊,但林顿觉得这个“小麻烦”

恐怕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处理的事情,毕竟爱丽丝也不是普通人,小麻烦可难不倒她。

而且以爱丽丝那面对暴君都能一言不合就开干的彪悍性格,她都主动给吉尔发信息求援了,她要对付的得是什么东西啊?

吉尔不能放着爱丽丝不管,林顿自然也不会,两人只好非常愧疚地跟两小只解释了一番。

旺达很懂事,没有多说什么,皮特罗就很生气,一晚上都没理两人。

林顿无奈苦笑,只好让旺达去哄哄自己的哥哥,小女巫欣然领命,踩着小拖鞋,“哒哒哒”

地跑进哥哥的房间。

林顿老怀大慰,看看!这就是小棉袄的作用!

然后,他问吉尔:“爱丽丝现在在哪?”

“纽约郊区,她给我发了位置,还说要在那定居一段时间。”

吉尔看了看手机,回答说。

“定居?”

林顿一愣,他记得爱丽丝之前走的时候说的是“流浪”

,到处去看看,这会儿突然说要定居……有问题!

两人对视一眼,都觉得以爱丽丝的性格,不像能在一个地方常住的样子,肯定有问题,莫非是有野男人了?

八卦之魂在两人眼里熊熊燃烧,决定去纽约看看。

林顿其实不是特别想去纽约,一方面是因为原身对这座城市非常抵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里是漫威宇宙的中心,他害怕去了就遇上什么大事件,想想就觉得麻烦死了。

不过两小只都没去过那里,或许可以把旅行的目的地改成纽约?

两人觉得值得一试,这样即完成了对孩子们的约定,又可以兼顾爱丽丝的请求,完美!

于是两人去找两小只商量,还在网上找了很多纽约的著名景点给他们,希望能勾起他们的兴趣。旺达没让林顿失望,乖巧地接受了这个建议,皮特罗则是拒不接受。

“骗子!你们都是大骗子!我要露营!我要露营!”

直到第二天,皮特罗都还在闹脾气,林顿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这下哈士奇终于不闹腾了。

股东林当即带着一家人打了个飞的去往纽约,然后打车前往爱丽丝的所在之处,女战神表示她现在住的地方房间很多,环境也好,他们不用去住酒店,直接去找她就可以。

爱丽丝没说谎,她住的地方确实很大,是位于纽约北部郊区郡的一个大型欧式庄园,一家人来到庄园门口的时候都震惊了。

两小只只是单纯地觉得这里好大、好豪华,吉尔则是震惊于自己那个流浪者闺蜜,怎么能住进这么高大上的地方?

林顿也很震惊,但他不是震惊这里的环境,毕竟他现在也算是个亿万富翁了,不能表现得太没见识。让他震惊的是庄园门口挂着的牌子,上面写着:泽维尔天才少年学院。

WTF!

林顿忍不住吐槽:究竟是什么样的缘分,能让这两拨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人聚在一起?

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爱丽丝居然和这群变种人搅和在了一起,果然,他一开始的预感是对的,爱丽丝所说的“小麻烦”

,绝对不简单!

没等他多想,爱丽丝出来迎接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健壮魁梧的糙汉子,一身疙瘩肉,头发乱糟糟的,留着大胡子,还一身烟酒的气味,看起来相当颓废。

还真是个“野男人”

“吉尔!林顿!”

爱丽丝见到故人很高兴,不苟言笑的她也不禁露出一丝笑容,主动上前和吉尔拥抱了一下,又笑着和林顿打了个招呼。

当她看见跟在两人身后的两小只后,轻轻弯腰,温柔地和孩子们打招呼:“你们好,我是爱丽丝。”

皮特罗咋咋呼呼地介绍自己和妹妹:“我叫皮特罗!这是我妹妹旺达!”

旺达则回以甜甜一笑。

();()  “认识你们很高兴。”

爱丽丝微笑着回道,然后拽过糙汉子,向一家人介绍:“这是罗根,我在流浪途中遇见的朋友。”

罗根面色严肃地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吉尔和两小只也轻轻点头,林顿则是扬了扬眉毛,这下知道这莫名其妙的缘分是怎么回事儿了:合着是俩流浪汉碰在一起。

这个世界的普通人或许现在还不知道罗根是谁,但是林顿从前世的记忆中认出来,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刚狼。

而且应该是电影版的,因为漫画设定金刚狼只有一米六几的身高,而眼前这个只比一米九的林某人矮了一点点,电影版的狼叔才这么高。

爱丽丝个头不矮,有一米七几,但比起罗根还是矮了一个头,也不知道这个版本的罗根是怎么想到要用“Wolve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