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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四章 摊上吃货我们有救了(第2页)

当陪练的玩法和奴隶角斗士差不多,把附庸妖兽全都抓来,在各式各样的特定环境中与大族金丹对练。大族金丹练得满意了,再碰上几个卖力的陪练,才会给它们奖励。大抵是赐同大族出身的意思。

连这些活都干不了,那就只能配去做点开采石料、砍伐木材、整理领地之类的杂活,权当是做生产了。

要是连这个都干不了……那还是活物吗?

如此一来,众领们将投诚妖兽瓜分,总算形成吞下中南半岛后的全盘纲领。

领们相互告别,将领会议解散,各自飞到投诚妖兽身前,向它们宣布自己是它们的主人,一应附庸契约多签一份,既保留了附庸族群对宗主的各项义务,也额外增添了附庸对同盟的义务。

在各族领的计划中,新版附庸契约将保证在宗主利益不受到侵害时,附庸也将维护其他盟友在中南半岛的利益。原则上,同盟将在中南半岛实现共治,大族幼崽将在此地繁衍生息,诞生出天才、强者,再到别处工作。

李俭代表人族,接收了一大批养殖类牲畜。这些妖兽的族群就集中在老几样上,尤以野鸡为先。

别问为什么不是家养鸡,灵气复苏后野化相当快,能活到人族缓过劲来的族群,不论动植物,大抵都野化了。

但,一群在金丹头领命令下定期交出族民的野鸡,这和家养鸡有什么区别呢?

养殖周期更长,肉质更有特色是吧?

对此,李俭相当欢迎。

反正这年头以人类的科技水平都能工业生产淀粉了,能量更是因灵气复苏而近乎无穷无尽。给野鸡群整点淀粉,换野鸡吃,怎么不是好买卖。

至于别的鹿、羊之类的添头,宣慰部倒是打算如常安排它们贡献一定比例族民,用作各项生产,只不过李俭看看它们那可怜的种群数量,感觉不如放长线钓大鱼,不如先把基数拉起来,再考虑各种物产开。

一份份附庸契约签署过去,每份附庸契约都是在宣慰部远程指点下编写的精华。比起妖兽领那边透露出的自家契约的只字片语,人族的附庸契约透着一股堪称冷酷的公平。

契约上白纸黑字,明码标价,不要求这帮附庸必须提供征召兵员,也不要求它们必须提供产出物资,唯一要求的,只有当附庸族群基数扩张,或者长期维持健康态势时,必须向人族提供未开智族民作为食物。

作为回报,对等上交未开智族民的食物将以略有盈余的比例回馈,只要该交易存在一天,华夏人族就会保障附庸族群的安全。

当然,在固定要求的族民交换食物之外,华夏人族也向附庸开放多种交易权利,大体上甚至称得上平等互惠。

李俭注意到,关于附庸族群对人族的义务和权利,甚至没有剥夺附庸族群对外开战权——这条款甚至是封在对同盟的义务里头,只规定了不能对同盟势力动兵。

他本以为这是宣慰部的疏失,特地问了一嘴,才得知这是宣慰部卖给附庸族群的破绽。

人族附庸将会集中在过去幸存者居住的领地附近,而这些领地都被同盟势力围了个遍。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族附庸还能找到符合对同盟契约要求的开战对象,不是附庸跑出了中南半岛,就是外来妖兽打进腹地。

前者自然有附庸契约以利诱导,以华夏人族的倾销水平,这帮附庸但凡有一点对外用兵获取资源的意思,其作战意向都能被倾销搓圆搓扁,当真对某个势力开战,恐怕全局都会被华夏纳入掌中。

至于后者,外来妖兽都打进腹地了,不让附庸开战干什么,难道宗主下场替附庸开打?

诶,还真是。(指诸多附庸国因为宗主不保护自己而独立,顺带着倒打一耙)

被分到人族手下的投诚妖兽们,看到自己拿到的附庸契约清一色要求提供族民贸易,相当震撼。

不是,这人族上来就吃啊,别的都不要,只打算吃自家族民?

好消息是只打算吃未开智族民,金丹期不算,还给粮食,但为啥连征召兵都不要呢?

征召兵和赋税都是可用贸易,不是强制内容,反倒是提供族民用于食用是强制贸易,还给粮食。

看不懂,大受震撼。

一群野鸡是最绷不住的,它们互相比对,觉附庸契约堪称一模一样。签完契约的投诚族群都躲到一旁窃窃私语,在最后几份契约签署完毕之前,它们得出共识——人族都是一群吃货,他们甚至为了吃到各种各样的东西,愿意交出更有价值的粮食。

它们看看自己,看看同僚,再看看李俭。

在过去被认为是妖兽共敌的人族,今天给它们一份契约,一份只要老实听话,乖乖贸易,就可以在庇护下让族民越来越多的契约。

族群安全,族群扩大,诶,这不是族群展想要的东西吗。

太好啦,摊上一帮吃货,我们有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