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改革之律法(第2页)
第二日早朝,郭荣说:“我们现在使用的唐律已经不太适用了,所以我决议要重新修订一次律法,具体的情况,由太子给大家说一下,然后我们开始召集人修订相关的律法。”
郭宗宜站出来说:“是,父皇。”
接着,他转向大臣们,说:“诸位大臣,我们要制定律法,或者叫法律,那么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法律,我认为,所谓的法律,就是国家制定的,必须强制执行的一种规范,也就是法律是规范我们的责任和义务的。然后我们要了解法律的作用是什么,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法律他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确的告知所有人,包括百姓,工匠,商人,官员等等,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
“第二个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校正所有人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第三个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总的来说,法律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
郭宗宜将法律的一些基本东西说完之后,看到大家都像是懂了法律的意思,就继续说:“在我设想中的法律,应该是有一个总纲性的法律,他不需要非常详细,但是要全面,我想要将其称之为宪法,然后各个行业再根据宪法,来详细的编写自己行业的法律。”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各个行业的法律编写,先必须要有各个行业的人参与,比如对于商人的法律,那么必须有商人参与,而且是大商人和小商小贩都要有代表性的参与进来,他们的意见很重要。”
听到这里,在座的各位大臣一下子就不同意了,士农工商,制定法律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能有商人参与呢?
“太子殿下,商人怎么能参与国家大事?”
一个官员说。
郭宗宜听了以后反驳道:“商人的法律,如果不让商人参与,就在座的诸位制定出来的关于商人的法律,能有多少是能让正常的商人执行下去的?你们了解商人吗?你们了解商业运行吗?你们了解工坊的运转吗?你们了解生产产品吗?”
“这些你们都不了解,那如何制定商业方面的法律?另外就是关于经济纠纷的法律,如果没有商人的参与,那你们制定出来的法律,要么是非常苛刻,无法执行,这种情况是不给商人活路,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法律漏洞百出,那些商人钻了空子,你们知都不知道,所以我说,只要是关于钱的法律,包括商业的法律,工坊的法律,税收的法律,经济纠纷的法律,都必须有商人的参与,他们才是内行人,他们才懂那些运行规则,他们才知道很多大家不知道的内幕。”
郭宗宜的这番话说的大家都无言反驳,的确,他们不懂商业上面的事情,但是郭荣是深有感触的,他之前就是行商的,当时的法律是唐朝那些世家为主制定的,所以商业上面的法律漏洞百出,随便操作一下,就能合情合理的赚取巨大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