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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入缅北那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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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这头猪口条很好(第3页)

我被带进的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除了有一个很大的正房,旁边还有很多偏房。

透过房间透出来的灯光,可以依稀看到这就是普通的民房,更具体地看不清楚。

刚进院子,正房里走出几个人来。

带头的是一个略胖,留着平头,个头不高的男子。

看到那个湖南佬,他连忙上去勾肩搭背:

“老邱,你好迅啊!这么快就帮我搞到啦!”

“当然了,你吴总话,我敢不痛快点吗?你也不是不知道我邱炎辉是什么人,只要答应了,肯定会帮你办到!”

“谢谢你老邱!明天我请客,咱们去新锦江耍几把,怎么样?”

“算了,我对赌没多大兴趣,不想去!”

“哎,你看我这个脑子,忘了老邱现在忌赌了。这样吧,明天我带你到百乐门夜总会潇洒去,然后给你来个多飞,混合飞!”

“谢谢吴总,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不用客气!吴总,今天这头猪口条怎么样?”

“你放心吧,口条相当好!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俩人说着,已经走进了正房。

妈的,抓我就是为了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还有这么离谱的理由吗?

奶奶的,早知道这样,到哪里都说自己家乡的方言好了。

买人和卖人地走进去正屋不久,他们几个人动手把我锁进了柴房。

离开之前还没忘扔给我一瓶水和一个霉了的馒头。

从被抓到现在,我已经一天一夜滴水未进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腔。

我也顾不得馒头脏不脏,霉不霉了,用戴着手铐的手拿起来就往嘴里塞。

因为塞得太急,差点没被噎死。

还好他们提供水了,要不然没被枪打死,被噎死了岂不更冤?

一个馒头外加一瓶水下肚,总算把肚子填了个半饱。

看着漆黑的柴房,还有围绕着自己等着喝血的蚊子,我开始没心没肺地睡觉。

既然当猪,那咱就当得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