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第3页)
领队砸吧着嘴,感慨道:“……也不知道戈尔还能不能记得我。”
旁边的年轻人眼睛一亮,“对啊,队长你比我们有资历,当初是不是您和教授他们一起救助的戈尔啊?”
领队点头,颇有种炫耀孩子的与有荣焉。
“当时戈尔可凶了!受着伤还那么有气势,那会我们还说,这是在保护区至今见过最大块头的西北狼了!又黑又壮,亚成年都那么有气势……后面才知道,戈尔是个混血的西北狼!”
混血狼通常会因为杂交中基因的重新组合,使得某些基因的表达生了一定的变化,从而导致凸显在外形、体格上的改变,比如拥有比纯种狼更大的体型。
戈尔就是这样的例子。
年轻人:“不过现在也不知道戈尔到底是什么和西北狼的混血血统……”
另一人道:“如果戈尔还记得队长,说不定真会追过来看看呢!狼最记恩了!他们对味道的记忆也很敏锐!”
领队笑了笑,无奈道:“我倒希望他们别过来,远离人类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安全的。”
不来至少可以说明这群毛茸茸依旧对人保持有很强的警惕心,这可比好奇和报恩更能让他放心。
而且不管人类是好是坏,都绝对不能让野生动物产生“任何人类都是可以靠近”
的想法——
某些专业摄影师在拍摄的途中,如果意外与当地的野生动物相处不错,那么在离开前,他们会假装做出凶狠、咒骂的驱赶样,为得就是告诉这群动物“一定不要像相信我一样去相信其他人类”
、“警惕人类远离人类才是你们应该坚持的行为准则”
。
说到这里,几人没忍住又讨论了一番现在国内外偷猎的事情,说得几个年轻工作者各个义愤填膺、面红耳赤(气的),就差抱上武器和那群偷猎的去当面干架了!
聊天之余,他们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便继续马不停蹄地远离,尽可能避免在戈尔、恩和出现的区域内留下太多属于人类的气息。
只是到底进山消耗得体力多,前一晚又没休息好,即便几人都身强力壮,但接连徒步至今也有些耐不住了。
为着身体着想,几人商量一番,决定再走半小时,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休息休息,等吃完饭再寻个地方扎营过夜。
在进山的工作人员又一次开始赶路时,身处数公里之外的戈尔则叼着断气的肥硕野兔,往小雪豹身边赶。
等他回来之前,那只藏在草丛中的亚成年猞猁已经享用完食物,拍拍屁股走人了。
大概是残留在瀑布边上的气味依旧带给猞猁不小的压力,因此他吃饭的度很快——快出残影。
猫科动物舌面上细碎而生的倒刺让他们吃鱼的时候会方便很多,于是等戈尔带着野兔回来时,水边就只剩下一小堆米白的鱼骨刺,以及一股被瀑布水汽杂糅到很淡的山猫味儿。
在瀑布高处云投喂了一番小猞猁的顾祈安格外满足,甚至直到戈尔回来,这只看猫心切的小豹子还偏着脑袋,试图把自己的视线追向猞猁离开的方向。
啧。
山猫有什么好看的。
又小又弱,没他能跑,有什么值得看的?
戈尔放下猎物,上前张嘴,把“花心”
的小豹子叼回到身边,甚至有些不满地用獠牙去磨了磨小雪豹的后颈皮。
就好像在警告他:不许看别的家伙了!!!
戈尔敏锐的嗅觉早在距离瀑布还有一公里多的时候就察觉到了猞猁的存在,但因为知道小雪豹的好奇心泛滥,戈尔甚至有专门绕了一段路,好方便小雪豹抒他过于旺盛的好奇心。
可谁知道一回来,就看到某只花心的小豹子根本没有理会他的打算,而是继续伸着脑袋去看别的毛茸茸。
戈尔醋了。
此刻,他咬着小雪豹后颈的牙齿稍微施加了一点儿力气,像是想要缓解那股藏匿在牙根深处的痒意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