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采花刘猛(第2页)
一番大战过后,易凌云目送齐大晟等人离开,自己也去找了一家客栈入住,调息了一夜,状态算是恢复过来。
第二天一早,易凌云用过早饭后,走出客栈,正欲离开时,脚步突然一顿,目光停留在不远处的墙壁上,那里汇聚着数十人,密密麻麻的围观。
易凌云凑了上去,这才恍然,原来众人所观是一则告示,赫然是一道通缉令,而被通缉之人,正是他本人,其上还有他的画像,显然这是田家的动作。
“十万两黄金?”
就在这时,一大汉将墙壁上的画像撕下,大笑道:“真是好大的手笔,看来老子这下可发大财了!”
“他奶奶的,等老子拿下这小子的人头,换下十万黄金,你姓柳的还有何话说!”
说着,这大汉便离开此处,嘴里不时哼着小曲儿,晃晃悠悠的消失在众人眼里。
见这一幕,人群突然躁动起来,议论纷纷,有人口中大骂,也有人闷不做声,同样还有人敢怒不敢言,气愤的离开。
“真特娘的见鬼,十万两黄金被他抢走了!”
“这家伙一向狂妄,早晚得有人整他。”
“老子才不怕他呢,谁拿到人头算是谁的本事!”
……
在众人谈话中,易凌云侧耳细听,也大致听明白不少。
原来这大汉名叫刘猛,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采花大盗,糟践了数不清的富家女孩,如今看上月朝城中一家富豪的女儿,一次行动中险些得手,好在被发现的早,那女子才得以逃脱,富豪花出天价请动不少江湖豪杰相助,最终与刘猛达成某种协议。
月朝城的富豪很是无奈,表明若是拿得出十万两黄金作为嫁妆,便答应刘猛迎娶其女儿。
本以为以前者的家产,此生都凑不出来,没想到恰好碰到这件事,若是拿下易凌云的首级,便可换得上十万两黄金,故而才会出现这一幕。
得知此事后,易凌云紧紧攥着拳头,气愤不已,他所知晓的江湖应当是侠义之人,哪成想这等小人之辈竟敢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下,做这等人神共愤的事情,强抢民女,天理何在!
想到此处,易凌云暗中跟上刘猛,一同离开这里。
为不让刘猛发觉什么,易凌云相隔很远,不知过了多久,没成想刘猛竟然跟丢了,让其心底翻起了不由惊涛骇浪,要知道他的轻功之高,在同龄中可谓是佼佼者,凭借神秘师傅传授的落殇功法,鲜有人可比。
月朝城,算不得有名,只是相对其他地方来说,这里算是比较平淡,城中百姓平平无奇,悠然自在,少了几分江湖躁气。
柳海生,虽非江湖之人,在江湖上也不曾有任何名气,可以说是知之甚少,可在月朝城中人尽皆知,此人乃是城中一方富贾,家财万贯,不能说富可敌国,可在月朝城中,可称之为财力第一人。
当易凌云一路打听之下,终于是来到月朝城。
抬眼望去,朱红色的大门上方有一块牌匾,刻着‘柳府’两个金灿灿的小纂,门前两旁皆摆放着一只石狮,门口站着两排护卫,整齐的站在那里,纹丝不动,默默地看守着大门。
“这就是柳家么。”
易凌云看着柳府,沉吟少许,打算前去拜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