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章 第七十二章(第5页)
桢家三人都已离世,也没找到身份文牒,到其自称的原籍处查访,无所得。查不出他们的来历,无法证明秦氏所听之话的真伪。
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结案后不久,秦氏就搬离了本村。
安大小姐又找了一位郎君,此人后来中了科举,安大小姐跟随夫君去任上。
安五爷多年后也将在此地的财产转给族人,与夫人迁往江南居住。终老于斯。
张屏听着这段故事,皱眉不语。
他觉得,柳桐倚方才说得很对,这件事的很多细节,太像话本小说,又似一件精巧的木器,榫卯扣连,丝毫无错,非出天然,而系人工。
但这些事实在太过久远,已不容易追查。
桂淳出声:“卑职再斗胆插一句话。姓桢的这三人,让卑职想起我们刑部前两年办的一桩案子,先是尚书老大人看出端倪……”
此案起头十分凑巧。
陶周风素来看重卷宗档存,刑部每隔一段时间即会对卷宗进行一番整理,修补梳编。
某日又在归理修编,陶周风亲自到卷宗库查看,顺手从记录寻常案件的架子上拿了几本读。
这几本记录的都是历年各地大户人家的刑案,陶周风翻看时发现,很多案件起始于争产子嗣相关。
他又发现,不少争产案中,都有一类人,他们的生母往往是跟随家人逃难,被这户人家收留,后来就给这户人家生了孩子。待家主离世,分产继承时,会有同姓同族的人质疑他的出身来历,一番争斗,很容易发生命案。
陶周风不由得感慨,这些可怜的女子,或因灾荒,或因贫苦,随家人颠沛流离。本为良善平民,不得已典身为奴仆,卖得钱财,帮扶自己的家人。之后最好的命运,就是成为这家的妾室。且不知为妾是自愿还是被迫,她和她的孩子还要一生受到非议歧视。
陶尚书遂把此类事件归拢一番,上折对民生提了些小建议,譬如地方衙门是否能立些帮扶举措,使得这些人不用颠沛流离。
皇上当时尚未亲政,太后读了折子,十分触动。她也很怜惜这些女子,早朝时让陶周风再阐述些观点。
这天大理寺卿邓绪也来上朝了。
过了一两日,大理寺遣人来刑部,客客气气地说,大理寺最近在办一件案子,与刑部某些旧案或有关联,想调几部旧档。
王砚当时正扑在一桩无比曲折离奇的大案上,连熬了几个大夜,陶周风关爱地让他午时之前不必来衙门。
大理寺的人挑个晌午刚过的闲暇时段到刑部,本想不引人注意地把卷宗调走。不料正撞上王砚到衙门。
王砚的小厮去停放车马,一眼就看到了后院车驾。
“大公子,小的瞧见一辆车,好像是大理寺的。”
王砚立刻问:“大理寺来干什么?”
下属回道,来调些卷宗,都是寻常的旧案。
王砚冷笑:“被大理寺盯上,必不寻常!”
吩咐卷宗库的人拖住,让他们多签几份文书盖几个印,辗转个一两天才能把卷宗拿走。这厢立刻把卷宗取来自看。
有两本是陶尚书刚看完的,还热乎着,书内留有陶尚书夹的小标签。
王砚一读,顿时发现端倪。
诸多不幸女子,都有一个特征,她们流落到当地,一般是十岁到十二三岁左右,必然会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另外还有一位长辈。若是爷爷,则非瞎即瘸,或是奶奶,体弱多病。有时候还有一具死了的亲属尸体,无人安葬。
这些女孩都很漂亮伶俐,被富户买入,过得几年,便会给主人家生下孩子。
之后这家其他的子嗣便会频频出事。最终家主身亡,只有这个孩子承继家产。
王砚打听到,大理寺手里有个类似的案子,是官宦人家买入的婢女扶成妾室,毒杀别的妾室的子女,这女子的祖父和弟弟是她的帮凶。
“侍郎大人随尚书大人的发现追查,又得知大理寺亦在查一桩类似案件,便与大理寺携手共办。”
燕修咳嗽了一声。
桂淳未被打扰,继续道:“不知断丞有无听闻此案。详细经过卑职就不啰嗦了,总之,后来案子破了,揪出一伙人,查到他们竟是一个江湖帮会,或拐或买女童教养,养到一定年纪,开始做此勾当。每笔买卖都出动一个老头或老太太,再配个男娃,加上女孩共三人。女孩给主人家生的孩子,多不是主人的亲骨肉,而是老头或男娃的孩子。花上数年工夫,把这家的男丁都害死,夺得家产。”
穆集、巩乡长、常村正都失色。
常村正惊叹:“苍天,竟有这样歹毒的谋算!但正合了那……”
巩乡长有些困惑:“但家产到手,他们那孩子也得跟被害的那家人姓啊。血脉确实换了,就是顶了别人的姓。”
桂淳道:“不止。他们上头还是有人掌控,家产得手后,过几年再变卖或怎样,最后大头归了那个帮派,这伙人也能分得一些,这辈子吃喝不愁。”
穆集咂舌:“真是世间之奇,万难想及。姓桢的几人这事是数十年了,万幸终于被众位大人英明破获,否则不晓得还会继续害多少人。”
桂淳称是:“我们侍郎大人当时还请了礼部兰侍郎帮忙,正是兰大人查到这个帮会好多年前就有,他们一般自称山民,或岷人。”
柳桐倚亦知晓此案,但一直静听桂淳讲述,这时才道:“此案就叫岷女案,其实这些人并非岷山或岷江之地人,只是以之为号,另有暗指。”
桂淳道:“正如大人所说,卑职记得,兰大人查出,他们用山民和岷代指一种鸟,好像是杜鹃鸟?才是他们帮会真正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