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是要当超级英雄的人求收藏求推荐(第2页)
住在这里的都是什么人?
都是小富婆啊!
到时候看看,如果是某个人的小四小五就留下一个绅士的背影赶紧走,如果是单身的话就更好了,他就可以化身绅士了!
嗯,这个绅士和那个绅士可能不是一个绅士。
于是在几个保安面面相觑之中,保安队长给他们留下了一个潇洒而急切的背影快的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里面。
——
丁建团最近很苦恼,因为他被这个校区该死的保安给赶了出去,而且通知了他们的站点不让他再来到这个小区了。
真是可恶,这里本来订餐的就人就少,他本来就是附近这一片兼着的,他一不让进来,他们站里过来的人就要跑的远一点了。
不过这都无所谓!
最重要的是拯救实际的任务啊!
这里面有一个妖怪啊!有妖怪!
这些凡人保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被选中的人,竟然就这么把他赶出来了,这些人就是电影里面的那些反派!或者是最愚蠢的人!
最后这些人不是被妖怪给吃掉了,就是跪在主角面前痛哭流涕。
而他,就是那个主角!
今天,他丁建团终于找到了再次进入这个小区的机会了!
今天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狗从绿化带里面钻出了一个洞来,然后他过去仔细一看,连围栏都出现了一个洞,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啊!
果然,他就说他是主角,总有机会找到破绽,每当他找不到方向的时候,上天都会赐予他一个方向!
这妥妥的就是小说主角的待遇啊!
于是,他就钻过了某个狗洞,进入了这片小区。
他并没有感觉到耻辱,他感觉到的只有责任感!
是的,这是属于小说主角的责任感,虽然他曾经只是一个外卖小哥,但是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呃,莫欺中年穷!
嗨呀,那些小说主角很多不也都是中年大叔的灵魂嘛,人只有到了中年的时候才会变得靠谱,变得有责任感,那些小屁孩懂什么叫级英雄?
丁建团一路远远的跟着几条狗进入了这个小区,他当然比狗要更小心,因为狗可以大摇大摆的出现,他不行。
嘶,说起来有那么一丝憋屈……
不过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