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封面人物(第1页)
以寡敌众的结果是被人打成猪头。
“早知道这样,就带黄启发一起来啦!”
王茹哀号。她满头都是包,还好没有出血。
区光要惨烈一些,五官都挪动了位置。
“开始,我感觉有点疼。到后面就疼木了。再后来就没有什么感觉。”
黄昏说:“勇气这种东西就是你不能多想,直接冲上去就是了。想多了,反而放不开手脚。既然战斗不可避免,又何必让自己带着负面的情绪呢?”
病房里挤满了记者。
大报的记者提问还比较守规矩,小报刑的无冕之王们都没这么多顾忌。有人问区光:“听说你的身份比较独特?”
黄昏一看不妙,接嘴道:“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又有人问:“黄昏先生,听说洛杉矶警方准备向你提出检控。故意伤害、危害公共安全、袭警、有种族主义言论。任何一项罪名如果成立都会给您带来很大的麻烦。对此,你有何认识?”
“危害公共安全?不不不,据我所知,那些前来抗议的日本籍人士的自发性集会、游行并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是非法的。危害公众安全的是他们。这是第一。”
“其次,南京,1973这部电影我投资了上亿美金,属于我的私有财产。他们到电影院来捣乱,客观上侵害了我地私有财产。根据私产法。我有权对这种**裸的侵害作出正当的防卫。在相关法律上也有例可循。前一段时间,美国不还发生过一件日本籍人士闯入私宅被枪杀的案件吗?”
黄昏地语气咄咄逼人。
前一段时间,美国发生了一起日本人集体抗议事件,让美国政府非常被动。事情的起因是。一个日本移民刚到纽约,因为不通英语,和人交流十分困难。有一天,他走到邻居院子里向邻居借东西。这在日本是非常普通的一件事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相互走动是很寻常的社交手段。
可美国人不这么认为。
邻居见有人进入自己院子,立即提一只自动步枪瞄准,大叫:“free!”
(不许动!
可日本人听不动,依旧向前走来,结果被人家一枪轰掉了半个脑袋。
案发之后。法院判决,日本人未经主人容许就进入他人院子,侵害了美国人的私有财产保护法,死了也是白死。
判决一出,整个美国的日本人都动了起来,纷纷上街游行示威。抗议美国这条他们认为非常狗屁的法律,希望为死去的同胞讨回公道。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美国在处理和日本人相关的案件时就显得非常谨慎。
“至于袭击警察。”
黄昏开始装糊涂“不是我吧?当时的场面非常混乱,而且我地英文非常好,你们也听得出来。”
记者点点头,的确,黄昏的伦敦腔非常纯正,有一种播音员味道。
“既然我的英文非常好,当警察先生在表明身份的时候,我没理由听不懂。倒是日本人地英语水平值得人怀疑。所以,动警察先生采取肢体暴力行为的肯定是他们。”
黄昏的诡辩让记者无语中。良久他才又开始提问:“最后一个问题,有日本籍美国公民投诉,说你骂他们是日本猪。请问,这是否是事实?”
“好吧,我不否认这一点。君子坦荡荡。”
黄昏用了一句中国特色的短语。
“什么叫正派的人不穿衣服?”
记者满头问号。
“这个,就是就是说,正派的人不怕让人看到他真实的一面。”
黄昏一窒。病房里,区光任得非常辛苦。想笑,脸上肌肉一抽*动却疼得让他要掉眼泪。
“那么。骂日本籍美国公民是猪,你不觉得这是一种**裸的种族主义行为吗?”
“不不不,你又弄错了。”
黄昏摆头“记者先生,你不了解我们东方,也不了解日本文化。在日本人地文化中,猪是一钟赞美。对了,你懂中文吗?”
黄昏反问。
“会一点。我在北京留学四年。我的中文倍儿遛。”
记者换上了一口生涩的北京话。
“在日本文化中,猪的意思就是勇士。pig=hero”
“不会吧?你在忽悠俺。”
记者居然还会一点东北话,整一个大杂烩。
“不是不是,你听额说。”
黄昏忍住笑意,道:“日本因为是一个孤岛,自古就没有什么虎豹射狼等猛兽。在他们心目中,野猪已经是一种很强大地野兽了。所以,古代的日本人很崇拜猪,作为勇士的象征。我骂他们是猪,不过是比喻他们像野猪一样勇猛,是hero。他们应该感高高兴才是。当然,如果我骂他们是豚,那就是一种侮辱。在日本文化中,猪和豚是两种东西。记者先生,你不懂我们东方文化,所以才有折中误会。”
“黄昏先生不愧为中国新文化的旗手啊!”
记者心悦城服,从怀里摸出一本小册子“这是法文版的情人,我很喜欢,也很佩服。您的电影我也看了,会拿奥斯卡的,我有投票权,我会投你的票。请您,帮我签名好吗?”
被记者夸奖,黄昏大喜,拿过笔,在自己书上签下自己名字,谦虚地说:“我不是什么新文化地旗手,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他本来是一个厚脸皮的人,现在居然难得地红了一下脸。
“我也要起诉。我要告那个日本社团侵犯私人财产,故意伤害。”
黄昏决定。
于是,中日双方同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