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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一天(第2页)

故事写好,就要开始设定背景。

正统的纯文学来不得半点虚假。这不同于网络上的yy,出了什么纰漏作者都可以用这是架空,或者这是一个平行的异世界做为借口。既然要写严肃小说,就得接受无数作家学者和读者的检验,断断马虎不得。

幸好现在网络发达,也不用去图书馆。百度在手,天下我有。

开始准备工作了。黄昏直接打开百度的网页,输入“越南、法国、殖民地”

三个关键词。一点鼠标,三十万多个相关信息就跳了出来。

实话说,相关资料并不是很多,才三十万。如果黄昏愿意,在上面输入“黄昏、射雕”

两个关键词,至少就有一百多万相关资询。

好了,现在就开始阅读。一条一条点开,寻找合适的内容。然后一一复制,粘贴到自己新建立的文件夹之中。

这种工作持续了一周才完成,让黄昏吃足了苦头。眼睛里全是血丝,面色因为长时间盯着屏幕而变得有点苍白。一只新鼠标被他的脏手摸得全是污垢。

等收集完所有资料,一看文件夹,居然有三十多万字。这点字数对一本小说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两个小时就读完了。可这些资料可全是枯燥的数字以及相关背景描述,历史沿革,世界形式分析,读起来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

一天时间,黄昏就将这些东西读完了。不过,这些东西要消化掉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黄昏在写作的时候将这个文件夹挂着,写到相关部分就去瞄一眼,看看自己有没有开黄腔。这种写作过程已经谈不上美妙了。黄昏也没有纯文学的写作经验,一开始就选择了一个非常踏实而笨拙的方法。

除了看这些资料,黄昏甚至还找出了世界地理和世界气候百年变化,已经洋流潮汐方面的资料阅读,甚至还自学了法语。反正他有超级强悍的记忆力,什么东西都只要看过一眼就忘记不了。

因为涉及到种植业,黄昏甚至还看了部分农业方面的资料。

这种工作一准备就用了将近一个月。

回头一看,自己的这边情人只写了开头的两三千字,后面的内容一点都没有写。

他不禁有点埋怨自己以前的阅读面太窄,书到用时方恨少。如果自己以前什么东西都看,现在何至于如此恼火。如果自己以前读过情人这本书,而不是仅仅去看了同名电影。直接抄袭就是了,又何必要自己动手写?

写作和码字是两回事情。这一点黄昏是深刻地认识到了。

作家和写手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自己不过是游离在两者之间而已。

好,准备工作结束,现在开始写了。

可,那种文字,那种蕴涵在文字之中的味道自己究竟该如何写出来呢?黄昏写惯了网络文。网络上的东西对文笔没什么要求,只要你能够将故事说清楚,让所有人都听不懂就行了。可,纯文学,尤其是情人这种现代风格的小说,你就要弄得所有人都看不懂才是王道。

可,你的文笔必须精美,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了。

难度很高的工作。

可让人期待,让人心里高兴。

这是第一次,黄昏对写作有了一种游戏的态度。这不过是一次考验而已,又何必想太多呢?

这一日吃过了午饭。做好准备工作,黄昏正式开始写情人。

这一天离他闭关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时间已经不多。

“也许是我想太多了,先写,以后再修改吧?”

黄昏这么写,然后开始写故事。就将这本书当成一个故事来写好了。

大概是经过长期疯狂打字的训练,黄昏写作的速度极快,一个下午就写了一万多字。很顺利,抄袭了一年多,金老先生的用词用句和行文方式已经深刻地印在了黄昏地血液之中,一下手就是很结实的文字。

晚上的伙食一般都很丰盛,起码有六个以上的菜式。前一段时间天气冷,公司众人胃口大开,体重见涨。来搭伙的有林玉婷和王茹,林玉婷后来搬到王茹那里去了,日常,二女地应酬不少,在外面吃饭的机会不少。不过,吃太多馆子里的油腻,偶尔要回来过换一换口味。小猫没地方可去,他最近正在帮林玉婷润色牛的歌词,又顺手写了一个剧本,说是接到私活,稿费不少,平时忙得很。

黄启发得到了黄昏地特别照顾,住进了院子。这个家伙是有真功夫的,黄昏打算重点观察一下。如果能培养出一个武打明星出来就好了。自己手下还没有一个拳头过硬的人物,实在培养不出来就拿来当保镖好了。

自从他住进来以后,猖狂在小区的小偷都不见了。这个家伙每天半夜都要在院子里表演一翻硬气功,一掌下去,不管是砖头’头,甚至钢筋都变成了豆腐。大家刚开始还有几分惊艳,后来也就审美疲劳见惯不惊。倒是那些小偷见了,吃惊不小,人体毕竟不能和石头钢筋相比,还是不去接受挑战为好。

吃过晚饭,黄昏再休息半个小时就又开始写东西。直写到半夜12点才上床睡觉。一看字数,一天下来,情人这本书居然写了三万多字。

情人的实体书黄昏以前是见过的,只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大概五万字左右。自己这么下去,两天就写完了。真是奇怪啊,原作者竟然用了那么长的时间。听过从动笔到完工三个多月,这怎么可能?

已经完成的三万字不过是个开头。

第二天中午,生活继续开始,又写。现在,黄昏已经不再考虑其他,只很随意地写着,意随笔走,写到哪里算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