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第1页)
“只可惜,他们好的不能贯彻,坏的发扬光大,贞节牌坊倒是全国闻名,中表成婚只要不被告发朝廷就不管。”
“也是离了大谱。”
伍爱华把脏话憋回,憋屈地吐槽道。
要不是一群人虎视眈眈看着自己,自己一个人做视频的话,伍爱华早就骂出来了。
就朱元璋执政团队这种不把女人当人的架势,他被踢出千古一帝行列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深吸一口气,伍爱华才继续说道:“除了中表亲成婚不告不理之外,平民纳妾也是如此。”
“在明朝之前,各个朝代只有对官员贵族纳妾的数量限制,毕竟不限制的话他们确实是会纳非常多的妾,但是对于平民没有限制,毕竟财力在那里养不起,本身也没什么权力,不会有人倒贴也给他们当妾。”
“但是明朝是禁止平民纳妾的。”
“在一开始的直播当中,我就和大家说过,明朝时期,平民四十以上无子才可以纳妾,违反者会笞四十下。”
“但是实际中,平民被打之后,不会再有其他处罚,官府也不会强制平民和妾室离婚。”
【朱元璋你真的别太爱了】
【重男轻女到这个地步,我也是没想到的】
现代人表示不理解的同时,很多明朝人却在为这个处理说话。
【妾室都已经嫁人了,强令她离开夫家,反而才是对她生命不负责吧?】
【离开夫家,那些妾室又以何为生呢?】
现代人可不吃这一套:【所以还不是明朝强制守节?搁在唐宋元,再嫁就是了!】
“婚姻法律上很多律令明朝执行不严,但是继承法却执行地很严,可能是因为继承人都是男性,能够去主张自己的利益吧。”
“按照明朝的继承法,嫡长子、嫡长孙继承最大的份额,然后其他的儿子,不管是妻子生的嫡子,还是妾室、婢女生的庶子,都是均分,奸生子,也就是我们习惯说的外室子,分其他儿子一半的分量,没有儿子的,过继儿子继承,绝户的,亲生女儿继承,没有女儿的,官府继承。”
【奇怪,按照明律这样,那些宗族逼死孤儿寡母是怎么侵占他们的财产的?】
【法律是这样规定,但是古代,打点到位还不容易?】
【你看古代父亲死了有财产的女性,要么是夏金桂那种家里有钱的,要么是林黛玉那种不仅有钱父亲还是当官的,就算这样,她们的财产不是被夫家惦记,就是被外家惦记】
“说完明朝的继承法,我们来简单的说一下明朝的司法制度~”
伍爱华说着:“正如弹幕中提到的,法律的制定是一回事,司法的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个正统王朝,在设计司法制度的时候,一定是要想尽办法避免徇私枉法的。”
“明朝的司法机构主要是三法司。”
“三法司分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从这一方面来说,和之前的朝代没有什么区别,非常平平无奇的三者各管各事互相监督。”
“刑部还是管它的要案复核与司法行政,都察院还是管他的中央地方监察与参与审判,大理寺还是管它的复审,三个都要参加三司会审。”
“唯一值得一说的,就是在洪武年间大理寺被废了好几次,知道永乐年间才固定设立。”
“大家听到这里,可能想问,明朝司法机构就这么几句话就说完了?”
伍爱华自问自答:“当然不,接下来我们就要说大明司法机构的重头戏:厂卫。”
【厂卫也算司法机构?】
【他们不应该是最不按照法律来的吗?】
【起猛了,我好像听到主播说厂卫是司法机构?】
“厂卫,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统称。”
“之前我们也有大概和大家提到过一些,今天系统的讲一下!”
“按照设置的顺序,是锦衣卫设置在前,而后是东厂,继而是存在了十年的西厂,最后是内行厂。”
“锦衣卫是皇帝的亲兵系统,也算是军户,世代承袭,长官为锦衣卫指挥使,下有千户、百户等职位,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主要就是用于监察百官平民,有侦查、缉捕、审讯、定案的权力。”
“东厂、西厂和内行厂都是太监统领的特务机构,也有千户、百户,首领是提督太监,工作性质和锦衣卫类似,其中的成员包括了太监和非太监,因为东厂的设立就源于皇帝对于锦衣卫的不满,所以在皇帝的抬高之下,东西厂的地位都是高于锦衣卫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统称厂卫而不是卫厂的原因。”
“厂卫抓人,一般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怀疑你,就可以抓回去审问,刑讯酷烈,基本抓回去的,鲜少能被放出来。”
“虽然如此,在大明历史上臭名昭着的厂卫,确实算是一个司法机构,毕竟他们可以查案可以判案,已经达到司法机构的标准。”
【就很离谱,司法机构最不讲究法律?】
【皇权直属,还需要讲道理?】
“司法机构就是这么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复审和会审制度和前朝差别不大,但是有朝审、热审和大审三项特殊制度。”
“朝审是会审已经被判决秋后处决的罪犯的制度,霜降之后开展,由朝廷最高级别的官员参加,相当于是一种死刑再复核的制度。”
“热审在夏季进行,会审审理在押未决囚犯,防止因为暑热等原因囚犯病逝。”
“大审几年一次,由司礼监太监主持,和热审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审理人员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