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第1页)
【那个年代竟然就有契税了吗?】
【原来缴纳契税才能过户从宋朝就开始了啊】
【不得不说,国家在收税这件事情上永远都是天赋异禀】
伍爱华看着弹幕笑了笑,然后继续说道:“那个时候,经过官府认证并且缴纳契税的过户契约叫做红契,因为上面有官府红色的章,两方私自交易没有经过官府的契约叫做白契。”
“因为很多买卖双方不想要缴纳契税,所以他们偷偷签订白契,不经过官府过户,这也就导致了官府税收的流失。为了打击这一行为,北宋专门立法规定,如果被发现了白契,需要缴纳双倍的契税,属于变相的罚金。”
【罚款可真够多的】
【偷税漏税的人也是自古有之啊】
“宋太祖时还规定,因战乱跑走,然后回老家认领田宅的,时间在十五年内,官府可以受理,超过十五年的,官府不再受理。”
【懂懂懂!充公!通通充公!】
【毕竟都十五年了,平地起村庄,宅院变池塘了,你才想起来要来认领】
【对房产田产太多记不清的人极为不利】
“《宋刑统》规定,田地房屋纠纷,当时没有诉讼,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理,南宋高宗时期增加规定,买卖田宅满三年后再发生纠纷的,不得受理。”
“总之,就是想方设法让私人拥有土地变得困难,并且尽量迫使大家在官府过户缴纳契税。”
“宋朝法律还有规定,小辈未经长辈允许私自出卖田宅,或欺骗长辈擅自典卖,告去官府的,官府没收买卖钱财,田宅还给原主,宣判买卖无效。”
【未……未成年人打赏追回?】
【哈哈哈楼上你是会联想的,别说,真挺像】
【不是,人家买的时候又不知情,还没收钱财吗?好歹考虑一下表见代理吧?买的人怎么知道他未经允许啊?】
【对啊,诱哄未成年消费的,没收所得就算了,不知情的也太冤了吧?】
“宋朝的土地制度让佃农有了摆脱地主剥削的机会,但是它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也导致了贫富差距日益变大,农民起义日渐增多。”
伍爱华不为所动地说着。
【说到底就是没有永恒的王朝】
【毕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方贵族那动不动传承几百上千年,世世代代都是人上人的那一套咱们国家老百姓可敬谢不敏】
看到弹幕反复提及西方的阶层固化,古代不少贵族都陷入了沉思:西方人到底做对了什么?才让他们的地位永固?我们能学吗?
永世一系的贵族并不存在。
不管古人多么希望能够从中获取信息,事实上,现代的贵族最多也就几百年的历史,还赶不上魏晋隋唐的世家。
更何况,所谓老钱没落和新钱崛起,一直都在变化当中。
“大家对于宋朝的一个印象就是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呢?它明明给辽国和西夏贡献了那么多金币,但是自己还是有钱养一堆不事生产的冗官、冗兵,普通民众的生活还没有特别差,甚至江南、两湖、川渝地区的人民生活的还很不错。”
“这要是放到宋朝之前的朝代去说,他们肯定会觉得不可能。”
伍爱华说道:“能够和宋朝人同频的,也许只有范蠡等个别成功的经济学家?”
春秋时期的范蠡有点怀疑天幕说的是不是自己,主要是春秋时期也没有经济学这个名词,范蠡也不是用这个身份来认定自己。
“宋朝之前的人肯定很奇怪,宋朝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呢?”
【之前不是说过了商业发达吗,肯定是商税啊】
【但是商税也不能收太多啊?不然也没有人愿意经商】
【这天下的钱就那么多,宋朝怎么就做到格外有钱了?】
没有学过宏观经济学和货币金融学的古人们确实不明白宋朝怎么会这么富裕。
“有人可能会觉得,宋朝是增设了税收种类,所以才获得了更多的税收,”
伍爱华摇头道:“但是事实上,宋朝是继承了唐朝中后期的两税法。”
“宋朝主要的税收其实是来自于田税和丁税,另外就是继承自五代十国时期设立的杂税。”
“之前我们说过,田税是以田地大小为标准,宋朝在这基础上,上人按照有无田地分为主户和客户,”
伍爱华详细解释道:“主户要承担赋役的义务,客户则不需要缴纳田赋。”
【这么说来,汴京的市民几乎都不需要交田赋了?】
【难怪汴京那么多人讨生活】
“对于有田地的人,宋朝也给他们划分了等次。”
“一等户代表大地主,一般家里有田三公顷以上就算大地主,三等户则是占地一公顷以上,占地不足一公顷的,都是四等和五等户,在宋朝都不算地主。”
【妈呀,一公顷以上就算地主了?那我们那些年看的乡村文学又算什么?我还以为地主都是大红灯笼和活着那种土老帽】
【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面的地主确实很有钱啊?感觉超过了一公顷吧?】
【人家何止一公顷,一公顷是一万平方米,就是一个一百米乘一百米的正方形,这么一说,是不是其实也不算很大?】
伍爱华继续说道:“那时候田赋依然是国家税收的大头,因为农业生产的规律,宋朝都是在夏天和秋天收税,被称为夏税和秋税。”
“只能说,皇帝老儿都知道收税不能过年,不趁着人家刚收获的时候收税,一年过去了,人都把粮食吃完了,税根本就收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