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7 章(第2页)
“而且宋朝规定,犯人申冤后,复审的次数可以达到三至五次,在实践中这一条更是宽松,根据历史记载,最多有翻异过七次的人。”
【好家伙,这是全部官员都给他审了一次,没人了才结束吧?】
【Howoldareyou?】
【不过想想如果我是宋朝人,还觉得挺安心的,最起码不会轻易被冤枉】
【对方要是冤枉一个人,要买通七批官员,这代价也太大了吧?而且很可能有人不愿意被买通】
【还有另一个可能啊,就是对方权势滔天,七批官员都不敢得罪他】
【要是得罪了这种人,那也是我回天乏术,冤有头债有主,和宋朝司法无关了,毕竟这是封建社会,要是得罪了皇帝,他还能直接砍了我呢!】
总体而言,大家对于宋朝的司法制度都是好评居多的。
【之前看包青天还有电视剧,都以为那时候司法很黑暗,听了博主的科普,感觉人宋朝还是很注重司法公正的嘛!】
【对啊,我还以为古代都要给行刑人塞钱、给狱卒塞钱、给师爷塞钱,原来古代司法也在避免他们收受贿赂啊?】
【师爷那是明清的产物呢,宋朝好像还没有】
【就好比大家觉得在印度随时会被□□,虽然印度确实治安很差,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平平淡淡过完贫苦的一生,不至于,真不至于】
【这很正常啊!就像我们现代对民国的印象就是他们会随便抓人去监狱然后让人花钱赎身,但事实上民国后期糜烂之后这种情况才比比皆是,抗战之前社会还是能够维持基本稳定的,要真是随便抓人,哪有人还敢在城市大街上走路啊?】
“宋朝的司法公正不仅仅体现在重视证据以及这两项制度,他们的审判管辖也非常具有科学性。”
伍爱华继续说道。
“和唐朝一样,宋朝的司法制度按照不同的层级,设定了能够判决的最高刑罚。”
伍爱华说道:“按照路、州、县三级来说,徒以上的刑罚需要州府判决,县级只能判决杖以下的案件,州府虽然可以判决徒刑到死刑,但是流刑需要路以上官府复核,死刑需要大理寺复核。”
【难怪州就有司法参军和司理参军了】
【等
等,我以为州和省是一个级别,原来州之上还有路?那岂不是每个地级市都设置了审判分离?宋朝这样还能冗官,他们是录取了多少进士啊!】
【司法参军和司理参军不是就两个人?】
【他们还有翻异三到五次,不得配备十个人?】
【一个地级市就五个检察官和五个法官,这数量也很少了,冗官也正常吧?想想我们一个县就有几十个】
【那难道不是因为我们随便有点什么事情都喜欢上法院?你要拿法院的刑庭和检察院的公诉庭来对比啊】
古人看着现代人的弹幕,只觉得长了见识:现代人居然还有喜欢见官的?随便有点事情都去找官员判决?
“对于官府没有主动介入的刑事案件,以及认为官府判决不对的民事案件,宋朝给出了民众状告的渠道,称为‘登闻鼓院’和‘登闻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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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越级起诉的受理范围也有规定,案件涉及机密的可以找皇帝,判决杖刑过多的可以找尚书省,路级官员判决不当的可以找中央大理寺,官员违法的可以越级诉讼至上级。”
弹幕适时为伍爱华配备了表情包,吗喽版本:我要告到中央。jpg
看到这只被保安叔叔们抓住胳膊的吗喽,古人适时发出疑惑的声音:“这只猴子成精了?”
“难道是孙大圣的徒子徒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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