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8 章(第2页)
伍爱华嗤笑一声。
【晋朝人显然不明白,有些人生来就不应该具有生育能力,不应该当父母的】
【这不就是曲解人家先贤的想法吗?先贤都说了,父不慈则子不孝,结果好家伙,你们还给不慈的父亲减免刑】
【想到国外有些邪教认为吃掉亲生孩子可以延缓衰老,不知道晋朝的立法者怎么看?】
晋朝的立法者皱眉看。
“吃掉亲生孩子,这也算人?!”
就是最苦难的天灾人祸的乱世,官员们能够想象的也无非易子而食,这种衣食无忧但是吃掉自己亲生孩子的,真的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如此耸人听闻,以至于晋武帝都忍不住说道:“这准五服以治罪,是不是也要有一些前提?”
众人听到晋武帝司马炎的话,不得不承认,很有必要。
伍爱华这时候看到弹幕,不由想知道晋朝的人究竟是什么反应,只是还在直播中,只能遗憾之后再找其他同事看回放了。
跟踪晋武帝位面的工作人员看到他们的反应,笑了:“看来这晋朝也要去往我们不知道的方向了?”
“当然,这个法律也不全然是尊亲属占便宜。”
伍爱华说道:“有一些罪名,卑亲属更加占便宜。”
“古代都说,父母在,不分家,”
伍爱华说道:“这个不分家,其实也代表了家里的钱财都由父母管控,所有的子孙都只能有零花钱,而不能有私房钱。”
“当然,只是儿子孙子没有私房钱,但是媳妇的嫁妆还是归媳妇自己支配的,所以也有不少儿子缺钱花的时候要有儿媳妇的嫁妆帮忙。”
“在这种情况下,晋律就有一条规定,就是说子孙偷了父母祖父母的钱,也要减轻处罚,”
伍爱华说道:“这个立法思想和我们现代类似,小偷要判刑,但是如果他偷的是自己家里的钱,那就不算小偷了。”
“我觉得这种立法思想也很好理解,古代严惩偷盗,就是因为这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会导致大家担忧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伍爱华说道:“但是如果那人偷的是自己家里的,就说明他是有贼心没贼胆,甚至本身也没贼心,就是钱不够花问父母和祖父母借点钱花花,怎么能和普通的偷盗化为一谈呢?”
“因为这个罪行的危害性很小,就是损失,也是损失了他未来能够继承的财产,所以从轻处罚也很合理。”
伍爱华说着:“何况按照古代不分家的情况,搞不好他偷的钱都是自己挣的呢!”
伍爱华这么一说,弹幕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父母在,不分家,我在家,都我花】
【花自己赚的钱怎么能叫做偷?那叫做光明正大!】
【古代也不愿意耗费人力打击这种只敢窝里横的人啊】
【古人这种父母在不分家,是没碰到我们这种一心啃老的全职儿女,爸妈挣钱我来花】
“当然,古代不分家也可能是因为分家就不能免税免傜役了,”
伍爱华说着:“像是秦朝那种强制分家的,终究还是少数。”
“不过,晋律中有一个规定和秦朝当时的实际做法非常相似,这个规定就是‘不经宰县,不得入为台郎’。”
“秦朝则是践行了韩非子的想法,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于卒伍。”
“按照我们现代的说法,就是没有基层锻炼的经验,就别想在中央当官。”
伍爱华说着:“只是秦朝和晋朝后面的实施效果,秦朝还能说是见仁见智,晋朝完全就是知法犯法。”
!犯罪,越是亲密越是减刑,晚辈对长辈犯罪,越是亲密越是加重刑罚。”
“总而言之,主打就是一个家暴合法、伤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