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第1页)
五代的民众难以相信如此悲惨的命运会降临在自己和自己孩子身上。
天幕之前提及五代十国,民众们以为,一国至少也有个百年吧?
而且很多朝代的更替,并不是重启战争,而是类似王莽和司马氏的篡权。
但是天幕的说法打断了幻想。
篡权至少也要几代或者几十年的积累,五代的君王平均一两代就亡国了,有多大可能是篡位?多大可能是其他势力攻打或造反?
五代百姓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
但是不管是否相信,准备工作都要做起来,尽可能防止兵乱影响,尽人事,听天命。
伍爱华提到五代十国之后,就被弹幕吸引了注意力。
是因为汉朝和后世或为了利益,或坚信吕雉是毒妇的一些群体送了抨击吕雉的弹幕。
【吕后毒妇也,哪里有执政手段?】
【若非吕氏,也不会有刘氏宗亲和吕氏亲眷之间的动乱】
伍爱华看到这些弹幕差点就气笑了。
“承认女子的功绩,对于某些人来说实在是很难,”
伍爱华讽刺了一句:“但是不管怎么否认,在青史之下,也不过是跳梁小丑而已。”
“古往今来,抹黑女性功绩的人不知凡几,但不管他们怎么抹黑,自己的名字是一点都上不了史书,后人谁知道他们是哪位?”
“不过,都说糊是最好的保护色,上不了史书才是对他们最好的事情,毕竟要是为了这些事情出名,祖宗十八代都会被后人问候,被那么个不孝子连累地不得安生。”
伍爱华完全可以想象自己这段话骂完之后,有些人会多么破防。
但是伍爱华才不管他们破不破防呢!她一顿输出乳腺舒畅之后,就开始了后续的普及。
“之前我们提到,汉朝的法律种类,刚刚说了律。”
“除了律之外,其次就是令。”
“令也是汉朝模仿秦朝设定的一种法律形式,律令都是由皇帝颁布的。”
伍爱华说着:“说起来,汉朝的立法也是越立越多的,算上令这种形式,在汉武帝时期,就已经有三百五十九章律令,令的范围也是多种多样。”
“根据史书记载和考古现,令的范围涉及了政府部门行政规范,包括《廷尉挈令》、《光禄挈令》、《鸿胪挈令》等,也有地方性法规,例如《北边挈令》,另外《田令》等民商事相关的‘令’也不少。”
“除了律令之外,科和比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形式。”
“科就相当于现代的司法解释,比则是顾名思义,通过现有案例和旧案例的比较,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判决。”
“汉朝在立法方面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同时在行政规制方面也居前列。”
“以汉朝的选拔制度为例,汉朝的选拔方式共有三种,分别为察举、征辟、任子。”
“察举,就是我们最熟悉的举孝廉。”
伍爱华说着
:“但是事实上,这是汉朝后期和魏晋走偏了,才让大家只知道举孝廉,察举其实除了孝廉之外,还有举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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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选的是品德,一个选的是能力,都是当时帝王需要的,除了每年都会举荐的孝廉和茂才,皇帝还会根据需要开一些特别的举荐科目。”
“比如说汉朝就有让地方举荐过贤良方正能直言进谏者、文学写作厉害者、明经明法科目等等。”
“我们都知道的,大名鼎鼎的董仲舒就是因为举贤良被汉武帝欣赏。”
伍爱华说完,刘彻的眼中已经异彩连连了:“让各地属官自习查找是否有董仲舒其人。”
“相比于察举是地方主动推荐人才给朝堂,征辟这是皇帝直接选拔德高望重的人当官员,例如说吕后当时就想要征辟遗老,武帝就征辟了申公。”
“当然,后面申公被窦太后和刘彻的争斗波及,最终免职回家,这都是后话了。”
“相比于前两种需要自身优秀的当官方式,任子就纯纯是靠投胎技术了,”
伍爱华说着:“靠身居高位的父兄保荐,成为官员。”
“当然,这些制度我们说起来简单,真正实行起来也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
伍爱华说着:“例如说征辟,就有规定,通过征辟当官的人,家里财产必须要若干算以上,而一算说的就是缴纳算赋税,每一万钱缴纳一百二十文,才为一算。”
“文帝规定一定要十算以上,景帝的规定则是四算即可。”
“另外,类似于商人子孙不可以当官、贪污犯的子孙不可以当官、赘婿不可以当官等规定,在汉朝也是比比皆是,武帝还专门规定了官员必须要回避本身户籍地的当官,这个回避不仅要回避自己的,还要回避配偶的。”
“不得不说,汉朝具有非常有完备的人才举荐特色,但是这种方式还是倾向于家中有钱财经营名声,或者有地界可以展示子孙能力的家族下一代。”
“当然,如果这两条路子都走不通,还有一条规定之外的路子:有个漂亮的姑姑、姐妹或者女儿。”
“有汉一朝,外戚可谓是屡禁不绝,皇帝们有多么不喜欢祖母、先皇后等家族的外戚,就有多么喜欢任用舅舅或者妻舅。”
“文帝在位,薄太后的弟弟薄昭当了车骑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