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开局给秦始皇科普法治思想[直播]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 4 章(第2页)

“因为当时秦朝吞并六朝用时太短,秦吏一直是空缺的状态,所以在六国原本的地界,秦律的执行并没有那么严格,就说刘邦天天不干活在家里蹭吃蹭喝,当个亭长还总是喝酒,搁在老秦人的地盘,早就被罚了。”

“而正是因为秦吏空缺,秦朝在普法方面做的也不够,几乎不可能识字获取知识的其他国家地盘的闾左对于秦律缺乏认识,所以我才认为陈胜和吴广是忽悠他们的,因为他们确实是不懂法,也是最好忽悠的一群人,而陈胜吴广本身能够成为小队长,应该是有一定的低等爵位,而且两人还识字,所以其他士兵信任他们,也以为自己会因失期而死。”

“出于我的研究,我更倾向于秦律最严格的情况下,也就是将尉和陈胜吴广这种小队长会被处死,而普通戍卒绝对不用死。”

“稍微想想也知道这不合理,”

伍爱华说着都快笑了:“要是某个大将军带着几万人因天气原因失期,难道要把这几万人都砍了吗?这叫什么?我削弱我自己?”

“是也!”

秦法吏喜听到伍爱华这句话,忍不住抚掌赞同:“这世上何曾有法应暴雨失期斩杀士兵千百?”

后世人也若有所思:“所以史记记载,如果确有其事的话,应当是陈胜吴广为了保全自身性命哄骗了普通士卒?”

大家还在思考的时候,伍爱华就已经翻篇了。

“我国之前掘出土的《云梦秦简》中就有一法律答问,问‘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当论不当?’回答是不当,但是应该赔偿。”

伍爱华解释了一下这文言文内容的含义:“就是一个高度不到六尺的小甲,放自家的马,马吃了别人地里的粮食,应不应该给他用刑?”

“很多人看到这条会很惊讶,就是家里的马吃了别人田里的水稻小麦,还要判刑?”

伍爱华笑了笑:“答案是要!古代很看重农业生产的,你没看好自己的马,这就是你的错误。”

“当然,这些我们都可以后面再说,现在先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秦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界定标准就是六尺,长得比六尺高,就不算未成年人了,”

伍爱华举例:“有人就会觉得,那我长得高,岂不是吃亏?要是侏儒,岂不是犯罪都不会被惩罚?”

“这点没什么好说的,我只能说,你觉得的是对的。”

“按照我们的

习惯,大家都默认是根据年龄来确定未成年的标准,只要年龄达标了,别管身高多少,都要负起责任,而如果年龄不达标,就是身高八尺,也只能带着小天才儿童手表去看儿科。”

说着伍爱华就笑了出来:“之前要微信要到小天才儿童手表扫一扫的那群姐妹们不知道有没有人收听我的频道,哈哈哈哈哈。”

一提这个话题,弹幕就成了一片欢快的海洋。

【谁懂啊,现在的孩子真的和打了激素一样,十一二岁就有一米八了,这谁能想得到啊!】

“那可不,看着芳心萌动,但是看到手表就不敢动。”

【不敢动不敢动,谁敢动是真刑啊!】

伍爱华和弹幕的话语让古人看得一头雾水。

“这一米八是什么计量单位?”

唐伯虎挠头。

“听起来应该是过了六尺。”

祝枝山说道。

“也不知道这秦朝的六尺和我们的六尺是否一样?”

唐伯虎提议道:“不如我们好好查查看?换算一下?也看看始皇究竟长了多高。”

一米九的始皇完全不怕身高检验,反而对着蒙恬道:“想办法弄明白这激素是何物,竟然让十一二岁的少年就能过六尺……”

秦朝现在可缺人干活了!

伍爱华又贫嘴了几句,才回归正题:“我们这么划分,是因为人的心智是根据年龄增长而增长的,所以按照年龄划分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规定了他们的民事行为的有效性,又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给予了宽宥的空间。”

“我们的划分当然很好,但不是说秦律的划分就不科学了。”

伍爱华说着:“毕竟按照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登记准确年龄可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而且人在违法犯罪的时候,特别是盗这种先秦时期最关注的重罪,那是需要一定身体素质的。”

伍爱华解释道:“身高很多时候就能体现一个人的攻击力。”

“说起这一点,大家就要说了,这秦人成年的时候都过了六尺?那他们还挺高的?”

“确实挺高的,毕竟大家都换算过,秦始皇的佩剑和曹操曹老板的身高都差不多了啊!”

伍爱华放出了秦皇绕柱的动图,一次性伤害了两个人。

曹操:怎么还有我的事?你这兔子,不当人子!!始皇迅提炼了核心信息:“秦二世,陈胜吴广起义?好好好!好一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来人,给我查国内名为陈胜、吴广之人!”

吕雉等人也心里一惊:“刘邦?难道就是刘季不成?刘季竟然当了皇帝?”

这时大家只能庆幸刘邦是刘季后改的名字,而吕雉的大名很少

有人知晓。

始皇也很自然地以为这是更后一些的事情了,毕竟伍爱华也没有说秦二世而亡,只是说秦二世的时候有陈胜吴广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