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春风一度(第3页)
话音未落,一个濡。湿的吻落在了他刚才喊疼的地方。
一个接一个,十分密集。
这让什么都不懂的丁安华一下傻在原地。
皮肤更是火烧火燎。
脑子一阵轰鸣下他后知后觉意识到接下来会生什么。
这是怎样惊奇的感受他不知道怎样形容,只觉得身上那些痛好像被吻抚平了,在于飞扬轻柔的动作下伤口在瞬间愈合。
一种被珍视的情感包裹住他,是于飞扬带来的。
他不讨厌,甚至隐秘的升起了欢愉。
然后事情就变得一不可收拾起来。
他被高大的身躯一步步带进房中。
丁安华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再加上身边的人还是一个拱白菜的好手,一整夜下来,他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身心被洗涤,伤痛一下就消失了。
于飞扬真的教会了他什么是“尊严”
。
那是独属于男人的尊严。
。
第二天,还属于困顿的他睁眼便现于飞扬在掏他衣服上的钱。
丁安华一点点恢复神智,也终于看清了昨晚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那是一个长得秀气的男人,身材高挑,四肢纤细,如果只看背影恐怕会将他认成一个盘靓条顺的女人。
他短暂愣了一下,然后脸色黑,迅抢回衣服,七手八脚的穿了起来。
他甚至想吐。
于飞扬拿到钱数了数,虽然不满意,但也够几天的花销,他转过身看到丁安华一副作呕的表情,笑了笑并不当回事。
他像没事儿人一样说:“弟弟,下次有需要还叫我哈,我一直在那个地方。”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男人的尊严是靠自己找的,有钱就有尊严,懂吗?”
“恶心,滚!”
回忆到此,丁安华回过神来,脸上又是一阵便秘的表情。
他脚步匆匆,没一会儿就到了家。
他以为这一天会和无数个以往一样,吴燕芳给他做好饭,然后在饭桌上唠唠叨叨怎么整治丁安夏,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附和她,而这几天他会沉默以对,保护自己碎得不能再碎的自尊心。
小时候他被欺负会和亲妈说,然后到亲朋好友面前卖惨,博取同情,用这些给自己谋好处。可那一夜面对不同阶级的人,他知道他这样卖惨卖可怜毫无胜算,只会将伤口再一次扒开。
所以他不会说的。
推开大门,这栋小院一楼有四个住户,找到自家那扇一直敞开的门。
“我回……”
来了。
话还没说完,看到屋里的情形,他瞳孔微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