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一见钟情的外国金毛(第1页)
麦凯斯看着眼前的灵动少女,她有一汪非常漂亮的水眸,含笑看着人时藏着盈盈波光,看着柔情似水。
她有些瘦弱苍白,甚至营养不良(?)但奇异的是笑起来脸颊边与生俱来的嘟嘟肉,赋予了她可爱俏皮的一面。
这无疑是个眼神sexy,却意外可爱的女孩。
当他第一次见到她,就被深深吸引了目光。
之后几天他总能在固定的时间找到女孩出现在大食堂的身影。
据麦凯斯观察,这个性感小可爱还是个吃货。
看她吃东西,他都不知不觉多要了碗饭。
几天下来,他想,和这个女孩成为朋友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于是他鼓起勇气前来搭讪。
好在女孩没有拒绝,他在她对面坐下。
“我就麦凯斯·耶瑟夫古德,你可以叫窝麦凯斯。”
不知道这蹩脚的中文有没有将他的名字说清楚,但是麦凯斯誓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女孩,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丁安夏接收到外国人亮晶晶的眼神,眨眨眼:“我叫丁安夏。”
不是杨柳村的童养媳丁二丫,也不是吴燕芳的女儿,丁安华的姐姐,而是来自未来比较倒霉恰好和丁安华名字相近的丁安夏。
麦凯斯思考了一下:“我可以叫你夏夏吗?”
对外国人来说三个不同字音还不如两个叠词好说出口,丁安夏理解并表示同意。
麦凯斯浅浅的勾起嘴唇,他的认知里互换姓名是交朋友的第一步。
金色的丝垂在麦凯斯耳边,他像只大金毛。
还是那种比较单纯的傻金毛。
丁安夏总觉得自己如果现在问什么他都会如实回答。
于是她尝试着问这只有些羞涩,敢于搭讪却不擅长搭话,社交尺度时大时小的傻金毛:“麦凯斯,你打算在这住多久?”
麦凯斯挠挠脸:“一直等到开学。”
丁安夏挑眉:“你在哪所学校上学?”
这么早就有往内流的留学生了?
她还以为这个时代的留学生都是向往国外绿卡,致力于往国外展的。
“你为什么来中国?”
麦凯斯:“我是复旦大学新生,我们十月份开学,我在这还要待半个月。”
至于为什么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