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灭口(第1页)
驾车奔驰数里,撞死者七八;故意引火,既阻击追兵,又顺便替东山县城搞了次“坚壁清野”
,可同样也致使数百户人家的庐舍被焚毁,死难者人数逾百人之多。
一将功成万骨枯。
司马仲达短短几里路上所做的一切,虽然还配不上这句评价,但其所行、所致也隐隐暗合了这句话的真意。
不过,如何评价他,此时不是赵无咎此时要先考虑的事情,他现在急需考虑的是如何去处理爆在车祸现场的争议。
“回去,我们还能有命在?”
一名差役如丧考妣地说道。
他这句话道几个人的共同心声。
他们要护送县令老爷去那备贼军的营盘,谁能想到眼看都走了一半路了,梅县令居然被一辆疾驰的大车给压死在路中心。
虽然那辆肇事的“大车”
十分显眼,而且其飞驰的方向是往东山县城去的,如果进了城,这群差役有信心很快将其找出来。
但他们也同样看见有一队穿着打扮像是乱匪,可是骑马狂奔时却显露出精锐气势的突骑在追着那辆处处透着豪奢的“大车”
,在经过他们的时候,那队骑手甚至连停下都没停下,直接就纵马踏过梅县令的尸身继续向前面的“大车”
追了过去。
那辆车和后面骑手之间有什么仇怨,这些差役们一概不知,不过只要不傻就能想明白:两方人马都是他们惹不起的。
这样一来,别说那个驾车的肇事者会不会被骑队追上抓走或者杀死,就算他们在东山城里找到肇事者又能怎么样?
上去就抓人?
那妥妥是得了失心疯。
而他们如果什么都做不了,仅仅把梅县令拼凑拼凑,用兜子给带回县城。用不了多久,等上面的人查下来,黑锅十有八九也得由他们这群小小的胥吏来背。
这时,有人干脆提议道:“直娘贼!回城已然无望,倒不如索性投奔城外那支绿眉义军!俺也有所耳闻,加入义军皆为兄弟,可纵情饮酒、肆意吃肉,金银过称分!”
然而,话刚出口便有人驳斥道:“不可,我全家皆在城中,我媳妇日前才给我生了个大胖小子。况且,咱们皆在城内安家立业,若投身贼军,家中老小谁来照料?”
随即又有两人附和此言论。
而提议投军之人,以进城后必会受惩为由,指责他们目光短浅。
一时之间,几名差役争论得面红耳赤,大有一言不合就动手开打之势。
赵无咎一看情况不对,当机立开口道:“稍安勿躁!当务之急是先把梅县令的尸收敛一下,再慢慢商议对策。”
有些人同意他的看法,这些人基本上和他一样铁定要回城里的,因为一家老小都在东山,根本割舍不下。
可也有人摇摆不定。
“埋在哪儿呢?这四周都是旷野,若是被野兽啃食了,我们岂不是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