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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她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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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口红可以不是为了取悦男人(第1页)

  震惊来得快,去得也快。

  两人痴缠仍在继续,万姿收回目光。找了个最隐蔽的包厢坐下,埋头改起方案来。

  丁竞诚这种疯子前任,对她而言堪比死人。他和inês再怎么勾搭,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管好自己,认真挣钱,才是硬道理。

  改完方案,船已快靠岸香港。万姿还特意等了等,丁竞诚真搂着inês离开了,她才起身去上厕所。

  “正事做完了?”

  化妆包摊在洗手台,万姿正对着镜子补妆。实在没手接语音,她看了看厕所没人,便直接按了公放:“嗯,完了。”

  “好。”

梁景明声音染了笑,“船要到了,你要过来来找我吗。”

  “行啊,不过别被其他同事看到。”

还没补到唇膏,万姿却情不自禁抿起嘴,“诶,你晚上要不要来我家——”

  话语未完,猝然被一阵冲水声截断。

  最远处最像杂物室的隔间,门戛然而开。

  有人出来了。

  匆匆对梁景明说拜拜,万姿挂断语音。旋开睫毛膏,她对着杏眼镇定地刷,仿佛没有看到身畔站的人,以及镜子中映出的inês。

  很诡异的感觉,彼此认出对方的脸。却谁也没说话,令沉默一点点逼仄了空间。

  inês也垂眸认真洗手,任凭水哗哗地流。她的穿戴早已与之前截然不同,褪下了侍者制服,一身都是热门名牌。

  唯独两截细瘦皓腕,落在万姿的余光里。

  比奢侈手镯更惹眼的,是腕骨各烙着一圈红痕。像是被人重重地拷过。

  轻咬唇肉,万姿有点想开口。

  她对inês印象不好不坏,就觉得是个漂亮女孩。这人畜无害的模样,怕是惹了丁竞诚怜爱。他不高兴,就逼她吃地上的秽物;他高兴,就搂着她腻歪。

  看起来,丁竞诚腻歪时也并不温柔。

  像是眼睁睁看着一只羔羊,慢慢坠落陷阱。万姿觉得不提醒inês,实在有悖于基本人性。

  但心里又有个冷酷的声音说,看起来人畜无害,就一定无辜吗。inês愿意为了二十万,答应丁竞诚舔干净秽物;那么她又愿意承受什么代价,和他依偎在一起。

  然而无论如何,inês毕竟是梁景明的朋友。

  “hi——”

  没等万姿打完招呼,inês率先抬头:“你跟jo在一起,对吗。”

  没有微笑,没有“你好”

,没有“不好意思听到你讲电话”

,薄薄一句话如匕般,飞旋着直戳过来。

  瞬间收起所有善意,万姿淡淡道:“嗯。”

  摸出一管口红,inês对镜慢慢地涂。温温柔柔奶茶色,却遮不住她眼里的一点亮。

  “好巧,我现在是丁先生女朋友。”

  感情所有铺垫都是为了这句,像分享又像示威。  有点预感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万姿也懒得猜,低笑了一声:“恭喜。”

  “而且在这次来澳门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显然被万姿的笑惹恼,inês啪地一下合起口红:“我恰好是餐厅服务员,恰好就偶遇以前同学jo,恰好就服务你们包厢,恰好就被丁先生羞辱……你不觉得很扯吗?”

  “这一切都是演的。丁先生只想搞垮你,他是真的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