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3页)
我向张大爷表明来意借公鸡一用,张大爷想都没有想痛快答应。
张大爷将那只公鸡抓来。
这公鸡果然是鲜活灵动,气宇轩昂,神形兼备,雄奇俊逸,超凡脱俗。
《述异记》中记载,东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叶相去三千里。
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则鸣,天下鸡皆随之鸣。
书中所述的天鸡应该和眼前这只大差不差。
有这只天鸡在,我心中也算是多了几分底气。
我将借来的天鸡和其他鸡关在一起,回屋查看了一下女尸。
女尸身上的蛇麟已经消失,她的皮肤又恢复往日那副白皙光滑的样子。
我心中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坐在椅子上等着晚上的到来。
时间很快就来到晚上。
天一黑,我的精神就紧绷在一起。
我时刻注意外面的动静。
大概在晚上十点半的时候,门外响起了金不唤的声音。
“小勉爷!我来了!”
我起身打开门,只见金不唤蹲在门口。
“呦呵,来得挺早啊!我还以为你不守承诺呢。”
金不唤轻哼一声。
“你瞧不起谁呢?金爷我向来是一言九鼎,说一不二!”
我懒得和金不唤斗嘴,我让开身形让它进了屋。
我将今天白天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金不唤。
金不唤听完语气凝重地嘀咕道:“常仙。。。。。。方圆几百里估计也只有那个家伙了。”
“那个家伙?”
我连忙出言问道。
金不唤说道:“八道河村有一个常仙庙你晓得不?”
常仙庙?
我点了点头,回答道:“知道。”
“方圆几百里就有它这么一个常仙。”
金不唤煞有介事说道:“这个家伙有两百年的道行,但是,他这个道行是虚的,他靠的是杀人吸魂修炼和我们这种潜心修炼的妖怪没有办法比!”
“而且,这个家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咬人一口,种下毒纹,然后等人半死不活的时候把人拉走,偷偷享用!”
我眉头一皱,两百年的道行?
又是个硬茬子!
金不唤越说越来劲。
“他这个小杂毛,在我眼中什么也不是!如果我昨天晚上没有受伤的话!我吊打他丫的!”
“还有!我老妈在的话一根手指就能弄死他!”
我翻了个白眼,道:“你就别吹了哈!想想今天晚上该怎么办吧!”
就在我和金不唤聊天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沙沙沙的声响。
我听到这个声音,眉头当即一皱,连忙站起身趴在窗口朝着外面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