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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宇卓看了一眼瘫倒在副驾驶的人。
“顺利,都一起演出多少回了,还有什么不顺的。”
想到这儿,祁云安坐直了点身体,“就是我们主唱马上要回老家实习了,家里给他找了个不错的工作,马上会换一个新主唱。”
祁云安今年大三,和几个同样喜欢玩乐器的人组了一个小乐队,业余时间就在“夜色”
酒吧演出,一周就两场,一场两个小时,既能过把上台演出的瘾,也不会太影响日常生活。特别适合他这样喜欢音乐,又不愿以此为职业的人。用祁云安自己的话来说,他就想干点自己喜欢的事,而不想把自己的爱好变成每天必须要干的事,那样就没乐趣了。
“新主唱是你认识的人吗”
“不认识,江骁说下周会过来,到时候大家一起聚一下。”
祁云安答道,新主唱据说是鼓手的高中同学,之前在外地,考研才到海城。他平时参加聚餐少,知道的一点也都是听江骁有时候提两句。
“安安可以自己唱。”
靳宇卓跟他开玩笑道。
“算了吧,别把人家酒吧的客人都吓跑了。”
很多乐队的主唱就是吉他手,但是祁云安不行,一来他觉得自己声音不好听没质感,二来他不喜欢被别人的目光聚焦,主唱肯定是整个乐队最引人注目的。
“谁说的我觉得很好听。”
靳宇卓不容置疑地反驳,祁云安唱歌一点都不难听。反而音准好,节奏感也很不错,要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就是带了点奶音,脆生生的,不是大众喜欢的那种有磁性的低音炮。但是这点不足对于靳宇卓而言完全就是优点。不唱也好,他欣赏就够了。
“宇哥这是滤镜太厚了。”
祁云安嘴上这么说,眉眼都带着压不住的笑意。反正他也不想唱给别人听,宇哥喜欢听就够了。
进了家门,祁云安就窝在沙上不想动了,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这一晚上连续弹两个小时,也还挺累的。每个周末他都会过来,虽然房子是靳宇卓的,但所有的东西都是双份。
“去洗澡了,洗完了躺在床上多舒服。”
靳宇卓把琴盒放进祁云安的卧室,过来坐在他旁边。因为有演出,今天祁云安化了妆,眼影在灯光下出细闪,涂了唇釉的嘴巴显得很红润。
“宇哥抱我过去。”
祁云安耍赖般地伸出手,等着靳宇卓来抱他。
弯下腰,托住屁股,把人正面从沙上抱起来,就像小时候很多次把祁云安抱在怀里一样。任由对方像个树懒一样攀在自己身上,把他抱进卫生间。
“赶紧洗吧。”
靳宇卓松开一只手,等怀里的人的一条腿撑在地上站稳了,才松开另一只手。
祁云安洗完澡出来的时候,靳宇卓已经换好家居服在卧室等他了。
“过来把头吹干,还滴着水就跑出来,也不怕感冒了。”
就知道祁云安不会老老实实听话,靳宇卓把他按坐在床边吹头。
头皮上是“呼呼”
扫过的热风,耳朵里是“呜呜”
作响的轰鸣,好不容易,吹风机安静下来,祁云安刚准备开口说话,就看靳宇卓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眼。
“林言了封邮件过来,我过去处理下,你先休息会,我处理完就过来找你。”
祁云安一肚子的话就这样被了憋回去,能让宇哥这么晚还得忙的事必然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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