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渣男去死吧(第2页)
“好!过来打!”
“咱么可以不打架吗?”
“比内功!”
“那还是继续比轻功吧”
小马儿在小初高,最为自傲的就是内功,他的大千衍世诀一枝独秀,远远超出普通的同龄人。
但上了大学,尽管现在还没开学,马千罡就发现自己的内功不够用了。
且不说大千衍世诀这种小初高的基础内功,品质实在太差,就算是比内功的层数,他也不够劲。
这个世界,天才太特么的多了。
“要不是老子冒险,去太虚神武界,开启了投胎大礼包,现在八成已经挂了吧!”
“自从考上大学,生活就变得越来越危险……”
“等等,越来越危险?”
“是不是投胎大礼包,还有什么不可描述的功能?按理说,我不会运气这么差,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儿太多了,已经多到有点不正常了。”
“难道说,投胎大礼包还带点什么附加品?”
();() 马千罡想了一会儿,也向不明白,他又没法找个人来问问,毕竟想要去问那位穿着廉价纸质黑西服RR,只怕要再死一次了。
马千罡相信,自己再投胎,不会有这么好命了。
毕竟这辈子,是插队才有投个好胎。
什么太虚神武界,天界,其实都满坑爹。
那边天天打仗,从没有个消停。
诸夏毕竟是武道立国,年轻男孩女孩,施展轻功,在大街上奔跑追逐,其实蛮常见。
甚至马千罡路过一家皇后区有名的花店,花店的主人,是个很帅的小哥,穿了一件画着巨大的卡通化生气的芭娜娜的围裙,一脸的笑容,在招待客人。
见到马千罡路过,还抓了一捧鲜花扔了过去。
叫道:“跟女朋友道个歉吧!”
“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也不肯认错,等年纪大了,你会后悔的。”
马千罡一把抓住了鲜花,叫道:“尼尔海特!你不是说好,输给我就答应做我女朋友吗?”
“如果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停下来跟你再比一场。你不答应上次输掉的筹码,我就跟你跑到天荒地老。”
马千罡也是没招了,就算这招数,实在太蠢,也打算先试一试。
难道还真特么的要跑到天荒地老啊?
尼尔海特一咬银牙,连续提速,吓得马千罡赶紧把花束给抛了,扔给了路边的一个女孩子。
“美女,帮我拿一会儿!”
“等我甩脱了这条凶八婆,就来找你约会。”
接到花束的女孩子,本来心情略有沮丧,但手捧鲜花,情绪立刻就好转了,她高举鲜花,冲着马千罡挥舞了一下,大叫道:“谢谢你的花!”
“至于约会,就大可不必了。好好哄你自己的女朋友吧!”
“渣男。”
“如果不是看在鲜花的份上,我更希望祝福你去死。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还在大街上公然勾搭女孩子,你不要脸。”
马千罡被冤枉的小脸都皱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