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侄女(第1页)
“舅妈,早啊。”
山鸥一只脚尖正落下最后一步台阶,女孩活泼俏皮嗓音窜入耳道。
走下楼梯,女孩正抱着谢秀,笑嘻嘻的,谢秀脸上同样洋溢着灿烂笑容,比平时待山鸥的性格简直天差地别。
见山鸥走来,女孩蹭一收手,松开谢秀,洋洋洒洒朝山鸥扑去索要抱抱。
“妈,早……”
山鸥还未问完早,已被眼前比自己还高的侄女挡住去路,拥入怀中,山鸥弯唇抚抚女孩后背:“还没去上学啊?”
女孩是谢秀外孙女,名叫万黎,还在上大三,个子高高的175,遗传她老爸192大高个,长得水灵,性格活泼。
同时她是颜控,喜欢粘着山鸥,除第一次见山鸥略显腼腆,后来完全自来熟。
山鸥觉得万黎亲切,性格讨喜,把她当妹妹。
“是的,舅妈这段时间忙不忙?不忙的话咱们出去逛逛,待在学校我都成霉球儿了,你闻闻,我身上是不是有霉的味道?”
说着,万黎故意闻闻袖口,做出嫌弃表情,又凑到山鸥面前。
万黎天真无邪模样,山鸥喜欢看,她记不清自己是否也曾有过这样。
“好好好,我没问题。”
山鸥弯弯唇,一脸宠溺。
二人吃完早餐,万黎猴急猴急,拽着山鸥做攻略。
万黎一会儿说想去美食之都,一会说想去风景秀丽的地方,也想去徒步珠峰……
一旁山鸥等着接受万黎最终决策,瞅见万黎一会抓耳挠腮,一会拍拍额头,捂嘴好笑。
不知纠结多久,万黎方确定要去看看山水,自古桂林山水甲天下嘛。
山鸥放下书,打了个哈欠。
事实上,桂林并不是万黎第一选择,只不过之前,无意间听山鸥提过山水美景,万黎想来也不错,毕竟两个人去,比较合适。
至于山鸥,去过桂林三次,除第一次自内心,其余两次都是陪玩。
***
空阔客厅内,窗边绿植随风起舞,舞姿错乱声清晰可闻,沙上,二人尾而坐。
“莫悉,你明天不用去辰悉酒店,先去辰悉办公总部,熟悉酒店采购工作,从基层开始。”
面前不到5o早已耳鬓斑白的中年男人,雷打不动手举报纸,甚至没看莫悉一眼,俨如公司老板与下属的做派。
从小莫悉娇生惯养,没吃过苦,对金钱名利渴望非常淡泊。
这种淡泊,莫天明不放心,自己辛辛苦苦撑起事业,不敢交给现在的莫悉,更担心莫悉会成为商战中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一块鱼肉。
因此,他以对待手下人的态度,变本加厉用在莫悉身上。
“我是你女儿不是你案板上的菜,你知不知道你这种命令口吻让人很讨厌!”
莫悉不喜欢莫天明总居高临下的姿态,如今她长大,愈加不愿忍气吞声。
气氛低沉,站在厨房的陈姨跟邹姨,谁也不愿推门出去扔掉手中的两袋厨余垃圾。
“你说,他俩一见面就掐,父女俩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陈姨轻叹,凑近邹姨,悄声八卦。
每次二人吵架,家庭氛围无比紧张,她们是能躲就躲,省得殃及无辜。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悉悉听话,从小到大,学什么都快,也不早恋不调皮,有礼貌。有钱人家的小孩不好当啊!”
邹姨心疼孩子,看着莫悉长大,把她当半个女儿。
莫天明气愤起身,紫檀木椅应声倒地,动静太大,远处看热闹的陈姨,手里垃圾惊落掉地。
“你现在不被我鱼肉,以后就得被整个商界鱼肉!你有见过凌晨两三点还在外跑业务的实习生吗?你有见过吃喝拉撒住在厕所的夫妻吗?你有见过刚生完小孩一星期就到公司报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