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听证风云之二 不是县道(第2页)
听到众人的议论,邵和再次得意洋洋,他觉得自己稳操胜券了。
然而,李振华的神色依然很平静,并没有慌乱之感。
主持人继续推进听证:“李振华同志,邵和同志对你的说法提出了质疑,和说明了他的理由。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们修建的不是县道,而是村道吗?”
“有!”
李振华大声说道,“我有工程的项目申请书及其批复,请大家过目!”
一位工作人员走上来,从李振华手里接过一摞文件,分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志。
是山塘村、河湾村两村的申请:《关于修建山塘、河湾村村道的请示》。
上面还有当时的乡长李振华的批示和乡政府的公章。
“这就是我们正在修建的道路的申报和批准文书!”
李振华解释,“从一开始,山塘、河湾两村就向乡政府提出了申请,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批准。他们就是在批准后开工建设的,没有任何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问题!
请大家注意,申请的主体是村委,村支部,不是乡政府!,所以,从一开始,这道路就定位的是村道,而不是县道!从标题是上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这道路,完全是在山塘、河湾两村内进行,没有涉及到其他任何一个村,所以,根本不存在从青山乡“过境”
一说,它只是山塘、河湾两村的内部道路!”
李振华的解释,和到手中的《关于修建山塘、河湾村村道的请示》文件,让人们又有了另一种认识。
这个道路和之前大家看到的《青山乡过境公路方案》是两码事!
之前的《青山乡过境公路方案》说的是过境公路,是县道没错,但是人家现在修建的不是那条县道,是另一条村道。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尤其是书面证据。
就像邵和提供的文件证明李振华曾经申请修建过境公路县道一样,这份文件,足以证明现在修建的是另一个项目,仅仅只是一个村道工程。
既然不是那条县道,自然也不存在被上级否决,违反上级意志,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李振华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基于他的职责范围内的正确行为,没有任何不妥!。
人看看向邵和的目光变了,变得恼火、鄙夷。
这家伙,事情都没有搞清,就大张旗鼓搞什么停职、指控、听证!
你以为我们都那么闲啊,没事干陪你在这里扯谈!
你喜欢整人你自己整啊,不要拉我们来凑热闹,我们可不想陷入无谓的人事斗争之中!
“嗯,不错,这是村道!”
“村里修条路而已,小题大做!每年那个乡哪个村没有人修路?什么时候需要申请了?真是吃饱了撑的!”
“就是,人家交通局都不管,他监察局跳出来干什么,是不是和人家有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