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半生修行无人识一朝得法天下惊(第2页)
不霸道,却润物细无声的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王。
哪怕这些年有宁采风投放的【轮回】之者作乱,也没有丝毫阻止“蓝”
的步伐。
至于土黄色水母。
宁采风往大海那边看去,找了好一番才看到那静止的山岳土巨人。
渺小如蚂蚁,丝毫不能和那晶莹的地晶虫文明相比。
“就是可惜了,如果‘蓝’不是地晶虫的王,而是浴火蝎或者冰之一族的王,恐怕这个世界的改变会更大吧。”
地晶虫自然是强大的,但作为一个文明,它却是弱小的。
能有现在的成就,完全是“蓝”
以一己之力带上来的。
不过宁采风也只是感叹一下,并没有什么下场干预,让它回到所谓正确道路上的念头。
那是它们各自的选择,宁采风就只是这么一看,就够了。
没有鄙视,也没有高傲。
鄙视什么?鄙视它们为了种族的生存那竭尽全力的怒吼吗?
高傲什么?高傲它们为了文明的前进而不小心走入错误的绝望吗?
宁采风双手插在兜里,微笑遥望着那波澜壮阔的田地世界。
他不会鄙视也不会高傲,只不过在看着那铺满天空,绝对算得上是神迹的面板时。
宁采风心里也有一股冲动。
一股“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的冲动。
若是要换个直白点的说法,那就是作为一个人,他内心也有一股装逼的冲动。
现在的他还不会这样做,只是心里有那么一股冲动罢了。
“等我不惧任何威胁时,我想让这个世界都为我惊呼。”
“我想以一己之力让全球变暖啊。”
宁采风笑着,心里自信着。
同时心里也想到了前世他曾看过的一本小说。
那简介里有一句话,现在的宁采风很喜欢。
“半生修行无人识,一朝得法天下惊。”
宁采风低声喃语着这句话,眼里也越亮着光芒。
这句话,宁采风现在很喜欢,因为觉得很有逼格。
“不过。”
宁采风五指伸向天空,遮住了那片浩瀚田地世界。
透着指缝间的光芒,宁采风眼里光芒越自信。
“写出了这么好一句话的那个作者把书太监了,但我相信,我的故事会一直存在,永远不会结束。”
“狗太监。”
宁采风轻声笑着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既是对前世遗憾的笑骂,也是对今生未来的自信。
五指缓缓握起,天空那铺满天空的面板也缓缓缩小。
宁采风用力的抓着这个世界的光,心里笑着的自信。
我的故事会很精彩,很美好。
绝对不会太监!
宁采风嘴角轻笑着,转身披着呼呼寒风,往温泉旅馆里走去。
装逼完了,该去享受美好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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