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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八零闪婚高岭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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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文工团11(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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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刘宇洲,也只是怀疑,根本无从寻找证据。

而现在,清楚真相的人,多了一个孟真。

当年,正逢春节。

刚好是挨家挨户走亲戚的时候。

宋春花从东临乡下带着土特产,来都探望姑姑宋静芝。

宋家祖宅在东临某个偏远小镇的乡下。

宋春花也在那里长大。

因为土质肥沃,各类蔬果作物丰富,常年给东临市区宋家那支送菜送粮。

两房关系便一直维持,时常往来。

宋春花第一次来都走亲戚,自然要留在刘家小住几天。

军区大院,门口守卫森严,站岗士兵军装挺,身后还垮着长枪。

时不时能见到军用吉普或者黑色的红旗小汽车驶进驶出。

林荫步道宽阔平坦,两旁的银杏树枝叶繁茂。

再往里延伸,便可见一栋栋二、三层的小楼相邻而立。

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小院子。

有的种菜种花,有的当储物空间用,好几辆自行车就随便停在院里。

格局规划颇有后世商品小区的样子。

宋春华在乡下见惯了土坯房和泥瓦平房,走出门不是田间就是地里,哪里见过这种规规整整的住宅。

进了姑姑家后,更是眼睛都错不开。

沙、电视、冰箱……她听过没见过的家具家电,全都置备齐全。

甚至还有一个座机电话。

在她们乡下,也只有村支部才会配电话,每次用还得花钱。

而收音机这种东西,在宋家只配随意放在摆柜上当装饰品,上面薄薄一层灰,一看就是长期闲置不用的。

提前被打了招呼的保姆迎上来,端茶倒水,热情无比。

在家里习惯被使唤的宋春花简直受宠若惊。

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向往。

如果能长期住在这里该多好,哪怕在姑姑家当保姆也行。

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在刘家不自觉就开始表现起来。

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勤快得让干了多年的保姆张妈都生出一丝危机感。

这丫头是来跟她抢饭碗的吧?

直到,春节那天,宋春花见到了刘宇宁。

刘宇宁从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

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Μ。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