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截胡之英雄救美(第1页)
沈瑾这样高贵的女孩,能够在大排档这样的环境中放得开,享受美食,是很难得的事情。
别说沈瑾了,之前凌云想让苏梦来大排档吃饭,苏梦都不太愿意。
因为苏梦觉得掉份儿!
在苏梦眼里,大排档是小太妹和小混混才喜欢的地方。
她的服务对象全是精英阶层,怎么会看得上大排档这种地方。
反观沈瑾,除了最开始有点局促,现在已经彻底融入了这里。
落落大方,随心所欲。
凌云心想,有些人买个名牌包包,试图融入上流社会。
包买了却舍不得用,又是保养,又是维护的,生怕弄坏了。
像沈瑾这样真正的富家千金,却根本不在意那些外在的东西。
因为她本身,就是上流。
跟凌云想象中不同,沈瑾吃的很快,吃相也决算不上文雅,但看她吃东西依旧让凌云觉得赏心悦目。
他在旁边端茶递纸,真有种陪女朋友吃东西的感觉。
沈瑾很快吃好了。
确实劝不动她再吃,凌云打算开动。
就在这时,几个流里流气的混混走了过来,围在桌子旁边。
他们气势汹汹,来者不善,眼神中的淫邪之意肆无忌惮的流露。
为一人开口道:“美女,相见就是缘分,哥哥我先干为敬。”
说完,他拎起啤酒,从沈瑾碗里拿起筷子,用力一撬,打开后抬头顿顿顿。
不一会儿,就把满满一瓶啤酒灌了下去。
“哥哥已经喝了,妹子,该你了!”
混混把瓶底拍在桌子上,出刺耳的声音。
身后一名小弟递上来一瓶啤酒。
沈瑾没像普通女孩受惊那样慌张,只是冷淡道:“不好意思,我不会喝酒。”
“呵!有点脾气,我喜欢!”
混混说着,伸手就要捏沈瑾的下巴。
出乎凌云的意料,他本以为沈瑾会躲。
没想到沈瑾直接拿起包重重砸在男人脸上。
“好你个小娘皮,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下不仅混混,连围观群众都惊呆了。
看起来娇滴滴的女孩,竟然敢出手打人!
凌云赶紧站起身来挡在沈瑾面前,弓腰问道:“大哥,对不起,消消气!她不是故意的,我替她道歉,酒我喝。”
“你他妈算哪根葱,让开,老哥我看上这小妞了,本来说让她过来陪我喝酒助助兴!现在嘛!不陪我们哥几个睡一觉,这事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