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孝顺(第1页)
孝顺
而这些个书生,个聚集在一起,讨论着里头艳色。
都说美哉妙哉,若是可再大胆一点,那该是多好。
林蔓听了,心中直直摇头。
果然,男人这个物种,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喜欢更污一点的。
本书写到如今,加之刘掌柜的印刷工作做得很到位,短短不过几日时光便一跃而成了整个沂州府内最是有名的艳书。
林蔓听了两耳朵,觉出了几人对此书的欢喜后,便直接去了杂货铺,拿了一两银子来,置办了些个米粮。
最差的糙米三文一斤,稍好的四文,中等的五文。
林蔓想了想,直接购了五十斤稍好的米,又去药房买了些较差的白参与红参,最后再去市场买了两只鸡与一些肉。
白参与红参的价钱稍微贵一些,花了足足四百文。
而所有的东西买下来,则花了九百多文。
买好这些东西之后,二人又难得奢侈得坐了牛车回去。
实在是东西太多,沈景安瞧着倒是有力气,可一人二手的,哪儿拿得这许多
于是二人坐了牛车回了村。
当白贞贞出来迎接二人,瞧着二人所扛住的东西时,无比诧异。
连连问了几声林蔓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林蔓早便想好了说辞,将东西都放在了灶房之后,再笑着同白贞贞解释道,“我跟景安在城里捡了一两银子呢”
“捡了银子”
白贞贞一脸的不可置信,“你在城里哪儿捡着的”
于是,林蔓便道,“在去书肆的路上捡着的,我本来想回来将钱给娘的,可是家中粮食不够,你们又舍不得买,我跟景安便干脆自己做主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说着,她同白贞贞凑近了一些,拉着她的手臂轻轻
摇晃,嘟着嘴巴声音软软,“小姨,晚上咱们吃饭可好我想吃饭”
若是喝粥,这么一大家子,半斤米就可以吃整整一日。
可若是煮饭,没了两三斤,怕是吃都吃不饱。
白贞贞虽然心中依旧疑惑这钱的来历,但她仔细想了想,林蔓与沈景安是个懂事的孩子,绝不会做出任何违背道德之事。
似乎除了相信这银子是捡来的外,也无别的解释。
如今那小小的软软的丫头拉着自己的手臂在撒娇,白贞贞只觉着自己的心都要被她给化了,语气也不自觉的软了一些。
“好,好,好,就依你的,晚上咱们就吃饭”
闻言,林蔓高兴的抱着她的手跳了起来,一脸欢呼,“耶,小姨真棒,小姨对我真好”
白贞贞对这个可爱的孩子当真是没有半点的抵抗力,只能自己也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灶房外的沈景安见得,黝黑的眸子缓缓眨了眨,浓密且长的睫毛交错间,他的眸光流转。
林蔓这人的心思与他一样深沉。
她瞧着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且行为之上也十分相像。
但她的心思,却让他都觉着无法洞悉,她所作出的一切动作似乎都这么自然,可他觉着,那并非她的本性。
最终,晚上煮了一大锅的白米饭,煮了一锅的野菜肉片汤。
当真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吃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