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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黑斯廷斯(第1页)

“这只兔子炖汤,这只烧烤,还有这只,就切碎了和苹果煮在一块吧。”

一座升起篝火的军帐前,裹紧衣服的温妮兴奋的看着西蒙科的战利品,井井有条的分配着作法,临了,问了西蒙科一句道:

“大人,你看这么分配怎么样?”

西蒙科挥挥手,这种事情就让她做主就好,自己还有其他事情要做。

西蒙科取出一团凃腊的羊毛,仔细擦拭着长弓弓身。

…这是卖给西蒙科长弓的老兵对自己讲述的一种保养手法,这种种作法不仅可以使弓更加整洁而鲜亮,同时也能在弓背表面形成光滑坚硬的保护层。。。如此一来天气的变化和湿气都无法影响到弓的质量。

而弓弦的保养,就是少用。

所以西蒙科的弓弦一直都藏在头盔内的兜帽中,只有使用时才会取下挂住。

这种技能对于一个成熟的弓箭手来说是基本要求,但光数秒内挂好弓弦这一项技能,就耗费了西蒙科不少时间才练就完成。

看到西蒙科手势,自从中毒后被西蒙科救起,和西蒙科关系更近一步的温妮摸了摸脖子的伤疤,伤疤不大,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却也让温妮经常抚摸。

她边做着烤兔边对西蒙科问道:“怎么不见尼泽泽尔?他不是和您一块去狩猎了吗?”

“他啊?这个粗心鬼,听到今晚就要攻城,急匆匆跑回去准备器械去了!”

“啊?”

温妮惊讶的抬起头,“他难道把这茬忘了?”

“谁知道他怎么回事。”

西蒙科涂抹完长弓,又抽出十字剑,这柄从伯特哪里缴获的长剑倒是件真宝物,堪称吹发即断、削铁如泥。

最重要的是保养还并不困难,只需要普通的蜡油即可。

“只有看见女人、诗歌和酒精时,这家伙才会全神贯注,除此之外,哪怕是和人生死相搏都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真是个神奇的人。”

西蒙科站起身,尼泽泽尔玩世不恭的态度他不能理解,骨子里的田园思维才是西蒙科的生活态度。

“科恩呢?”

西蒙科左顾右盼,没见到这位跟随自己一个月还没被卖掉的老小子。

();()  自己今晚即将上战场,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自己虽然已经杀过人,但单对单杀人和百人千人攻城厮杀从来都不是一码事!

战场上刀剑无眼,运气、胆量、能力都是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的因素。

西蒙科既然无法逃避攻城的命运,带上个经历过混战还能活命的老兵绝对是正确的选择。

这也是自从知道要向黑斯廷斯城开拔后,一直没有卖掉科恩的原因之一。

“他去随军教士哪祈祷去了。”

温妮回应道,“不过应该马上回来了吧?”

“祈祷?”

西蒙科摇摇头,向上帝祈祷还不如向老子祈祷!

两人话毕,就见胡须浓厚的科恩急匆匆窜进来,飞也似的身影带起一阵风雪,刚一进屋,见到西蒙科,顿时刹住脚步,

“老爷——您打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