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1页)
文思雅点点头:“倒也说得过去,那他现在如何了?”
李清越起先是不说话,沉默了良久良久,她便有了一个猜想。
果不其然,只听李清越道:“这回能守住边境,趁胜追击深入草原,他居功至伟。可往年他私通消息,出卖军机也证据确凿,罪无可恕。我给了他一份回春丹,让他救了母亲性命后,就该将他军法处置,但他求我,等母亲病愈,容他与母亲亲自告别,然后随我上战场,甘当先锋。”
“他说他想以大梁战士的身份死在战场上,而不是作为蛮族的细作,在众目睽睽之下,于闹市中被给予极刑。否则,他怕母亲脸上无光。”
“他说他的出生已经是母亲的耻辱,但求死时,能给母亲挣份荣光。”
李清越闭了闭眼,神色凝重道:“我成全了他。”
文思雅覆住他的手说:“他选了一条男子汉大丈夫的路,你该替他高兴。”
他没有再说话,她也没有。
两人相拥着,等来了天明。
——
李清越一回来,王府里便热闹了不少。
前院每日都能接到不少名帖,不是这家设宴,便是那家办了什么事,请他们去热闹热闹。
总归,都是来攀关系的。
婆婆的身子如今在回春丹的将养下强健了许多,可她生性淡泊,见别人家里的婆媳,都为管家权矛盾不断,她便心有戚戚,依旧将权力全交在文思雅手里。
按理说,李清越眼下是安北郡王,合该有自己的郡王府邸,可官家不曾提及此事,李清越又是独子,她在这王府里,也同样能当家作主,便不打算搬离。
于是乎,便发生了,不论外人是下帖子给平北王府,还是给安北郡王的,结果都到了她手里的情形。
即便有安荣安华两个大丫头和阮妈妈帮衬,文思雅还是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才把这些名帖细细看完。
那些身份不够,显然只是为攀附而来的人家,可以不去。但他们送了什么过来,有没有逾制之物,都要查看一番,登记造册,若所求甚大,就得安排一份旗鼓相当的回礼,用以婉拒;
关系还可以,但又不曾亲近到她非去不可的人家,也得准备一份回礼;
有三家,却是必须到场的。
分别是她父亲安东伯的寿宴、鲁国公府嫡幼孙的婚宴、和雅安大长公主的春日宴;
安荣拿起被她丢在一旁的一张名帖,道:“这是勇国公府举办的马球赛,郡王妃不是念叨一年了?如今好容易能去了,帖子也送来了,怎就不去了?”
文思雅看了一眼,道:“四月总共三十天,母亲刚与我说,宫里只怕还要办一场庆功宴,让我早做准备,哪还有功夫去打马球?左右我缺席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今年不去也不打紧。”
马球是她年轻时最爱玩的。嫁到永宣侯府后,齐承允却觉得一群人骑着马追一颗球的游戏很是愚蠢,为了讨他欢心,她便也放弃了。重生归来便要待嫁,嫁人后又很快怀孕生子,她虽惦记着想玩,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去。
文思雅喟叹一声,却也没有往心上去。
活了大半辈子,她深谙取舍之道。
本就是为了名利地位而来,眼下她已求仁得仁,何必矫情于一小小缺憾。
安荣本就只是随意提及,生怕主子是看漏了。既然她发了话是刻意不去的,她便也将名帖丢到一旁。
那些人可以不到,礼却是少不得的人家,都可以交予安荣安华并阮妈妈去办。两个丫头跟了她这两年,也有了经验,应付得过来。再有阮妈妈看着,更出不了错,文思雅便躲了个懒,躺下小憩了一会儿。
也不知过了多久,脸上莫名其妙挨了两下,文思雅惊醒了过来,顺便抓到了一只肉肉的小手。
“娘,娘。”
映入眼帘的,是小儿子舒哥儿露出四颗小米粒的笑容。
文思雅又好气又好笑地点了点他额头:“又是你这个臭小子。”
兄弟俩虽是双生子,摸样一致,都像极了李清越,性情却天差地别。
老大朔哥儿安安静静地,喜欢拿着一双眼睛研究周遭事物,人只要跟他说话,他便瞬也不瞬地盯着那人,好像听得懂一样。
老二舒哥儿却是个调皮捣蛋,精力旺盛的小魔王,不论眼前是人还是物,都喜欢上手去抓,抓到了还要用力摇晃,一身力气跟小牛犊似的,连看着他的小丫头,要夺走他手上不合适的玩具时,都要使出全力。
“怎么,他总是来烦你吗?”
一旁传来李清越的声音,她这才发现外出应酬的男人不知何时也回来了。“吃完酒了?”
“早就吃完了,我一向不爱与那些人打交道,只是回来的时候,遇到了个有意思的人,这才耽搁了。”
李清越回答,右手已经捏住了小儿子肥嘟嘟的脸颊。“这小子太能闹腾,一点都不像他大哥一样稳重。”
文思雅笑了起来:“一岁大的娃娃,也值得你用稳重这个词。”
但出于母亲公正的爱,她忍不住搂紧了小儿子,为他说话:“舒哥儿是好孩子,只是生了一身大力气,每日不使出来,便浑身难受。不过这样也好,将来长大了,肯定像你一样,能征战沙场,顶天立地。”
李清越眼睛都亮了:“你愿意他将来从军?”
文思雅顿了顿,还是决定坦然道:“身为母亲,我当然不愿意儿子去涉险,只盼着他能一世平安喜乐。可他将来若有这壮志,我自然不会阻拦。你和父亲都是拼了性命才挣下这份家业,必然要后继有人。我虽没有什么见识,却也知道,想要子孙出息,就不能一贯溺爱,将他绑在身边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