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妖鬼案7(第2页)
散场后,宋平之喝得双眼通红,跟着宋赟走着,感慨道:“赟儿,一转眼你已经长大了。”
宋赟也有几分醉了,他看着情真意切的宋平之,突然有股莫名的冲动,想问问原身的父亲,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儿子换了一个人吗?“爹,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吗?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做什么事?”
“喜欢吃烤乳鸽,喜欢霜白色,喜欢读书。”
宋赟眼眶红了,“爹,就送到这吧,我先回院子了。”
宋平之站在原地看着远去的宋赟,心中突然有种感觉,自己失去了某种很重要的东西。他知道宋赟喜欢吃桃子,喜欢竹青色,喜欢睡懒觉,但这些都不能说,他们一府都是‘刽子手’,压下宋赟所有的心愿抱负,将其养成平平无奇的常人。
躺在床榻上,宋赟也不知该庆幸还是该失落,宋平之是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换了一个人。宋平之给了原身优渥的生活环境,这比大多数孩童都幸运得多,原身没有资格怨,现在换了他更没有资格,毕竟吃饱穿暖已经强过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但却也是真的没有过问多少关于原身的事。
原身并不喜欢烟熏火燎的烤乳鸽,也并不喜欢霜白的锦绣长袍,更不喜欢读书。宋赟曾看到原身记录的往事。宋平之喜欢烤乳鸽所以他喜欢,其实他更喜欢清淡的东西。原身也不喜欢读书,但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才能让父亲真正的高兴。当然,也只有霜白的锦绣长袍才能凸显读书人的矜贵气度,但原身喜欢简简单单的青色衣裳。原身在十岁以前还是很快乐的,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一应待遇跟宋府嫡出公子没差别,但六年前他的身体里住进了一个魔鬼。
宋赟看到此处便知道原身被寄宿了,十岁小孩彷徨、害怕,也不敢向任何人倾诉,唯有写下笔记。这本笔记放在花瓶里,笔记的最后是杂乱无章的涂鸦,最后一页原身好像又清醒或者愿意写了,写了这样一句:吾非昔日之吾!
宋平之没有过多的关注过原身,整日吃喝玩乐,活得潇洒又自在。但养一个小孩并不是吃饱穿暖即可,原身大概也想不到,自己仰慕多年高大的父亲——自他死后宋府上上下下唯一没有现换了芯子的人。
宋赟和原身一样,过得也跟孤儿一样。幼时父母离婚,母走另嫁他人、父走他乡十多年未回,跟奶奶生存。生活都够不上,只能谈生存,毕竟父母两人都未拿过一分抚养费回来。宋赟幼时也憧憬过远大未来,也得过老师的无数夸赞,奶奶她老人家大概也想不到——自她寡居多年后最大的骄傲和寄托——只活到了二十六岁。
半生寥落,一事无成,满面风霜,活得小心翼翼,浑身都透着不如意,辜负了奶奶的宠爱和期望。
他每天兢兢业业的在厂里加班,一天十二小时是常态,做一个没有感情的干活机器,朋友圈没有动态,好友列表除了同事还是同事,日子好似这样能一眼望到老。
他血缘上的父亲也回来过,对他并不满意,没有出息。可惜这个记忆里愤怒暴躁、威风凛凛地挥舞着皮带打人、喝骂的父亲中风了,在他刚刚能工作的时候。只能整日躺在床上哀叹母亲把他的儿子养废了。宋赟给他租了房子,请了保姆照顾,每月只给自己留下三、五百,其余全部贡献给这个哀声怨道的中年人。
他并不想赡养此人,但他过得实在太孤单了,有父亲在,至少有根线将他与世界牵连在一起。最后这个整日整夜叹命运不公的人,也死在了他猝死的前一月。
他不知该为原身伤心,还是为自己伤心,希望原身死后能像他一样在另一个世界新生。
周峰说他活得谨慎,一个小心翼翼活了二十多年人怎么可能肆意得起来?做想成为的人,干喜欢的事,只是乡野村妇和黄口小儿的无知笑谈。他也是来到这个世界,才知道真的有人能够做想成为的人,干喜欢的事,这是被宠爱着的人才有的资格,如宋平之——被所有人宠着,当然可以活得肆意,只要不犯罪,可以做任何喜欢做的事。
伤春悲秋只能留在深夜,日子还是按部就班的过下去,凌晨起来锻炼,宋少阳今日就要出扬州,可还是不落下一天练习刀法。宋少阳说他快要踏入先天武者之列了,只差一线,不敢懈怠。
天际昏暗,宋少阳整装待,热闹的镐京城还未被晨光唤醒,还在沉睡的人们就都听见轰隆的马蹄声,推开窗,大街上穿着玄色官袍、腰佩长刀的锦衣卫策马而过,猩红内里的披风迎风翻卷。
从镐京各地汇聚的锦衣卫齐聚三里亭,傅轩、袁斌、罗文道、秦巍和周韫都在此。数千锦衣卫齐刷刷的单膝跪下行礼,“参见大人。”
傅轩端起酒杯,“此去一别,不知何时再会?千山万水,望各位不灭心中之志。剑锋所指,皆是心之所向!敬,诸位。”
“谢傅大人。”
傅轩一挥手,锦衣卫翻身上马,数千匹铁蹄如洪流一般朝北周的四面八方前行,如一张巨大的蛛网,笼罩在北周的万里江山上。
宋赟送给宋少阳一柄小刀,刀身锋锐,上镶满了流光璀璨的宝石。盒子里还有一张便签,写道:
寅时的月光,无一刻光阴虚度;十年磨一刀,往昔波澜不起的岁月日复一日,拨开迷雾,已见坚持的意义。
愿君生羽翼,一化北冥鱼。
愿君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愿君挥刀无憾,勿失本心。
愿君一切终能如愿!
此去千山万水,道阻且长,需有财宝傍身。此乃珍宝阁最贵匕,可伤人,可换钱财,望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