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场下了三年的雨1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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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俱备,第一篇文章写什么呢?我想起一个金黄色的下午,那时我才11岁,还没有妹妹。我和妈妈在浉河公园的沙地上玩,突然遇见了一个似乎迷路了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漂亮啊,多漂亮呢?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漂亮的要死,一会儿写的时候随便扯两句形容词算了。她大概八、九岁的样子,一直追在我的身后喊哥哥。
“哥哥,快来这里,这边好像有鱼!”
那声音真的是。天真、纯净。我当时苦苦哀求妈妈,能不能把那小女孩带回家当妹妹,我太喜欢她了。我誓会永远保护她,对她好。(怎么感觉我当时是想把地带回去当童养媳?)当时分别的时候那女孩还哭了,妈妈骗她说第二天下午还会来这里,她信了。可我的心里却清楚的知道,我们是骗她的,太残酷了…
一年后妈就给我生了个亲妹妹,可我却从来没有好好照顾她,陪她玩。
也许当年对那小女孩的喜欢也只是一时兴起吧。第一篇文章:《致那些年,我曾失去的妹妹》,作者:dreamer。
2o16年11月23日,‘致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小姐,我坐在这里,思考着该给您写一封怎样的信。我有好多话想写给您,但最终能写出来的,注定只是我想告诉您的,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您一定比我更清楚,真正想说的话是无论如何也表达不出来的。因为会有顾虑,会想的太多,会不自觉的给心里话添上包装,使其失去原有的味道。
亲爱的爱丽丝小姐,您也明白,芳华易逝。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芳华,每一个人的遗憾也都与芳华有关…’
妈的,实在写不下去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学校的下课铃声突然改成了《致爱丽丝》,我便想以此为题,写一封给爱丽丝小姐的信。我心中的爱丽丝小姐应该是华贵大方的,穿着典雅的礼服,站在最闪耀的舞台上。可写着写着突然蒙圈了,算了,明天再写,暂且休整一天。
由于实在没钱去小部吃晚饭,便委托陈义帮我从饭堂带一块钱一个的菜包子,又便宜,分量又足。陈义回来后,却给我带了两个。
“义哥,我只能吃一个啊,我没有…”
“哎哟,一个你咋吃的饱呢?另一个算我请你的!”
这个男人真好,免费带饭不说,还请我多吃一个包子,怪不得那么多女孩都喜欢他。
为什么这么多女生喜欢他呢?除了他帅、温柔、善良、成熟、为人大方…妈的,男人的优点差不多快被他占全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唱歌好听。比如他经常在自习课上边写作业边唱歌,这对我而言绝对是一种噪音。我之所以觉得它是噪音不是因为陈义唱的不好或者影响我学习。而是他唱的好我却模仿不了,心里这个着急难过啊!自从和方慧谈恋爱后,他俩每日必秀的环节之一就是方慧趴在陈义的大腿上听他唱歌。
陈义唱民谣,尤其是《南山南》特别好听,那该死的低沉性感的嗓音…
妈的,你告诉我老天爷是公平的?捅我一百刀我都不信!
2o16年11月24日,今天本想接着写作,可忽然有种才华凋零之感。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只有像我这种有才华的男人才能感觉的到。全身虚脱,一个字也不想写,一想起写作就头痛…
今天总有点莫名的伤感,除了课桌便利贴上的名言警句改成‘一花一叶一菩提’之外,总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些土气。我应该给自己起个高大上的名字,毕竟以后是要干大事的男人!
我是千禧年出生的,不如就叫千禧之龙?更俗气了。人生在世,纷纷扰扰,繁杂之事众多。但人最重要的是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不被世俗所扰乱内心的宁静。
‘千禧繁凡’?好名字耶!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我恨不得立刻请假把这个名字文在我的手背上,但是爸妈肯定不同意,再加上我自己也怕疼。怎么办呢?总得想个办法把新名字在身上做个标记,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追求宁静、平凡的高雅之人。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女办法,只好用红笔在手背上写下‘千禧繁凡’四个字。如果褪色了,那就再用红笔描一遍吧…
2o16年11月27日,今天早上来到班里,前位突然换成了代秀琪。我想起她给我写的‘做永远的好朋友’的字条,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这下可有意思了,我前位是我开学时有过想法的女孩。我前位的同桌是我的前女友,她俩凑一块去了!
我真想找块软一点的豆腐一头撞死,实际上我整个早读一直在用脑袋撞书。
所以,当上午第二节下课,卷毛小子李晨阳冲我打手势说要逃课上网时,我没有任何犹豫的同意了。
“不准去!”
代秀琪拽住我的胳膊不让我走,就连方慧也站起来阻拦我。熊楚玉竟也软软地接了一句:“你别去了吧…”
啊吧…小熊同志,你态度再强硬点我还真就不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平时我也没现自己这么受女同学欢迎啊!咋的我要逃课上个网,咋还集体舍不得我了呢?
再看看身边的李晨阳,孤家寡人一个,我心里得意的快飞上了天,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我只好一边安抚我的后宫:“朕只是外出巡游下午还会回来。”
一边冲李晨阳打了个手势:“前进!”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这墙会如此难翻。先从学校教学楼角落翻到一个神奇的小院,这一段勉强还算ok。接下来第二段要从这个小院翻进与小院有着1米之隔的废弃大楼。我必须站在小院的墙上,手趴住废弃大楼窗户,用尽全部的力气翻进那个该死的窗户。假如一旦从小院墙壁与大楼之间的缝隙掉下去,那可是3层楼的高度,非死即残。
高一上学期总是捉弄我,喊我去最后一排着a片的张启文,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小腿骨折。前两天在小卖部看见他一瘸一拐的样子,把我高兴坏了。恨不得冲着他的瘸腿踹一脚,报应!
可现在轮到我了,怪不得那些女生不让我翻墙,她们对我可真好!
“妈的。我不翻了,掉下去命都没了!”
我转身想从墙头上跳下去,被李晨阳一把挡住,“没事,我在后面推你屁股,你的手使劲扒住窗子。”
“不不,这失误一下直接要命啊!”
“哎呦,都到这了不可能回去吧?”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甩甩胳膊,“来试一把。”
我手搭在窗户上,做足准备,口中大喊:“三、二、一,推我!”
我使出洪荒之力往上跃,李晨阳顺势在后面一推,我竟连滚带爬的落到了屋子里,坐了一屁股灰。妈的,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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