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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陷阱(第1页)

“玛丽……”

拉塞尔听着听着,脸色就黑了下来。

笑容终于再也保持不下去。

“要论搏击术,还得看拳击,中国的武术软绵绵的,真的与拳击高手打起来,很难有什么胜算的。”

“我认识一个拳王级高手约翰逊,拳力可达千五百磅,腿力达到两千三百磅,可以力举小汽车……”

“你说的是那个光着膀子,打得鲜血淋漓浑身大汗的约翰逊吗?”

玛丽莲一脸嫌弃。

拉塞尔脑袋直冒黑线。

这是嫌丑?

搏击不是比的谁能更快更有力的打倒对手吗?

又不是选美大赛,还看谁长得漂亮的?

“我还认识一个击剑高手,可以在十尺之外,一剑刺落飞舞的苍蝇……”

“可是,那一点也不美。”

玛丽莲还是摇头。

她就是练刺剑的,从小就练,哪里能不知道,一剑一剑的前进后退,到底有多么无聊,多么难看。

就算能更快的刺中对手,那也只是因为比别人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完全不讲什么花巧。

倒是宫廷剑舞,好看是好看了,却没有什么实用性,与其说是剑术,还不如说是跳舞。

杨林听得舒服。

暗暗赞叹外国妞还是很有眼光的。

真的比起招式漂亮,英国那种最原始的、拳拳到肉的搏击术,哪里能比得上穷尽人体关节极限的武术。

比好看,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

比如,在后来很多年,他都没见过比功夫皇帝打得更好看的人。

那简直是力与美的艺术!

可惜矮了点…

话说,在功夫还没有传入西方之时,西方的搏击术一向都是很直接的,讲究一击必杀,恨不得每一拳每一脚都用尽全力。

全然没有中国武术的那么些细腻讲究。

什么阴虚阳实,五行变化,什么腾挪闪躲,藏剑拔刀……

若真的有人能把这种花巧的无用招式,完美的化用到杀人术的本能之中,择其精要去其糟粕。

的确是可以打得既好看,又实用的。

当然,这本来就不是一般练武之人能做到的。

一般的武者,只练一招练到老,练的是功力,是防身制敌的本领。

而不像宗师级高手那般,随手拈来都是妙至毫巅的招法,给人一种独特的美感。

任何看似花巧的招数,用出来都是想都想不到的妙招。

让人防不胜防。

玛丽莲几句话说得拉塞尔哑口无言,完全不知道怎么向这个迷了眼睛的公主进言。

只是郁闷得暗自吐血。

几人聊聊说了些话,杨林正想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