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崇祯重振大明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11章 义子义女继承权和奴婢(第4页)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如今的枢密院,权势已过六部任何一部,几乎能和内阁抗衡。没有必要的话,温体仁可不想招惹他们。

这让他只能在心里对王时敏说声抱歉,知道挡不住奴婢从良。

朱由检则在定了原则后,补充道:

“今后奴婢的身契,应该注明强制解除契约所需要的违约金。”

“这个金额不应高于卖身钱加工作获得的工资、且总额不得过一千两,否则按无效处理。”

“在从军时不需要赔付,退役后陆续赔付即可,通过银行支付,过十年要计算利息。”

这让温体仁的心情,终于好受了一点。知道奴婢从良也能收回投入,甚至有可能挣钱。

不过对大户人家来说,他们最看重的是稳定,需要奴婢没有其他出路,只能效忠自己。

如今皇帝这样规定,终究是开了一道口子。以后各地的奴婢,将会不再安分。

钱谦益这时忽然道:

“男仆能够参军从良,婢女要怎么办?难道让她们同样从军?去军中做营妓?”

“还有已结婚的婢女、以及奴婢的孩子,是否能随着男子转为良民?”

朱由检哈哈一笑,说道:

“钱先生真是怜香惜玉啊!”

“军中现在不设营妓,只在驻地附近指定相关行业服务区。”

“而且军中现在有女兵,还有秦将军那样的女将,可以让女子从军服役。”

“女子在军中不止当兵这条路,还能当护士、缝补浆洗做女工,或者去军乐团献艺。”

“已经有一些娼户,选择参军从良,钱先生可以关注些。”

众人闻言同样大笑,殿中的气氛总算活跃了一些,不再像之前那样凝重。

然后朱由检继续道:

“至于奴婢的后代,自然能随着父母从良。”

“而且他们在成年前,视作没有选举权的居民对待,可以一直随父母在主家。也可以可以选择脱离父母,作为孤儿去养济院或参加幼军。”

“成年之后,则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卖身。”

“居民可选择卖身为奴,良民公民则禁止成为奴婢。”

“不卖身的居民,除了没有选举权等权利外,可以像公民当雇工做工人。在累计纳税百两以上时,申请获得公民身份。”

“或者服役加入军民户,获得公民身份。”

“也可以参加科举,考取功名做官吏,获得公民身份……”

“总之道路很多,而且因为没卖身不需要支付赎身费。”

“如果钱财足够,还可以把其父母亲人强行赎身,随之转为良民。”

又转向刘宗周道:

“朕在这里说明了:任何人不得以大明官吏和军人为奴,不得把有功名的人用作奴隶。”

“这一条要写入礼法,作为大明公民的权力。”

刘宗周领旨奉命,《大明礼法公约》的草案,又多出了一个条文:

大明公民的生命和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买卖或奴役大明公民,诱取略卖良人、以公民为奴应受法律惩治。

大明公民合于法律规定资格者,可为文武官吏。

非大明公民不得担任大明公职,只可担任外籍职位。

任何人不得阻拦大明公民考取公职和参军,不得以大明官吏和军人为奴隶,不得以考取功名的人为奴隶。

未取得公民身份的大明子民后裔,只需服兵役三年以上、且愿意成为军民户,即可获得公民身份。公民可强制解除身契为自己和家属赎身,其家属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具体由《大明律户律》规定之。本章完

请退出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