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春杏被驱赶(第4页)
尽管李意一直说会养她,但林佳还是希望靠自己活着。毕竟什么都会变,只有才能会一直是自己的。
李意点头:“那好,等你身体好就可以学医了,事先声明,要学就好好学,不可半途而废。”
林佳郑重的点点头:“必须的!”
以前,爸爸是希望她学医的,但是她没学,现在学,也算全了他的心愿了。
李意见她态度诚恳,就说:“明天我先拿本医书给你看看。”
林佳说:“那以后你就是我师父了。”
她又问:“需不需要举办个拜师仪式啊?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李意想了一下,他今年二十,林佳十三,他当她师父。到时林佳长大了,他不是得还得送她出嫁啊?周国的女子一般十五岁及笄就可以嫁人了,迟一点的到十七岁嫁人。
也就是说,林佳再过两年就可以嫁人了,可是她没有家人,就算他不做她师父,还不是得他送她嫁人?要不要给她找亲生父母呢?
林佳见李意竟然走神了就问他:“李意,你想啥呢?我要不要拜你为师?”
他摇头道:“不用了。”
他一脸正色的问:“林佳,你想不想找你真正的家人?如果你想,我让燕王帮你找。”
林佳想了一下,李意的意思就是血缘关系的家人,她内心想的是她现代的家人。
据原主养父母那里的人说,她被丢在路边,她养父母捡到她就达了,后来赌钱才败光的,那么很有可能她原生家庭就富有。
那有钱人为什么不自己养孩子呢?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还是不喜欢她,想丢弃她放点钱买心安?她活那么多年也没见人来找过她。所以她想,别麻烦了。
她想了一下很肯定的说:“我不想!”
但她又问:“为什么突然想要给我找家人?你不想养我了吗?”
“没有,我会一直养你,但是你没有身契,可能出行住宿,离京,买房都不方便。因为你决定不回养父母家,相当于失踪了,一年之后你的身契会被当地县衙注销,相当于再也没有姚小花这个人,你就是个没有户籍的人。以后你要是成亲,就没办法去县衙领婚书。”
林佳听懂了,就是说她成为黑户了,结不了婚也买不了房。
这就很麻烦了,因为她就算可以不结婚,但不能不买房吧?
她总有长大成人的一天,李意总有结婚的时候吧,要是李意结婚了,她不可能还跟人夫妻俩住一起吧。
难道只能去找家人要个身份?她不能开一个户口本成为户主吗?
林佳对这里的户籍制度还不了解,于是她问:“那我不能自己开一个户口吗?我当户主。或者就让我认你爹娘为爹娘,上你家户口,做你的妹妹?你说过你家只有爹和娘,他们会不会想要一个女儿啊?”
李意想了一下,他说:“等过年时我带你回去问问看。要是他们同意就上我家户口,不行的话我让燕王帮忙给你开户。”
“那行吧。”
黑户问题算有解决的办法了,林佳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到时间洗澡了,小玉给林佳提洗澡水的时候,跟林佳说了一嘴,说她有姐妹也想来伺候她,问她要不要人。
林佳想都不想,就说不要,除非小玉不想干了。
小玉连忙说她想干,她哪里也不去。她要坚决扞卫她大丫环的工作。
夜晚,林佳就着油灯,开始写建造公厕的策划书,她从七岁到大一直都有练书法,写得一手好字,从初中起家里的春联都是她写的,所以现在用毛笔还挺顺手。
李意临睡前出门上了个厕所,看见她房间还亮着灯火,窗上灯火投映出来她的身影。
他走过去敲了两下门,说了一句:“林佳,早点睡觉了,不然长不高哦。”
“嗯,知道啦。”
屋内传出小姑娘甜糯的声音,不过人还在写写画画,半响才把灯吹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