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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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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五七章 今岁喜事(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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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逐水而居,放牛牧马而生。”

“若是可以让胡人不在逐水而居,而是停留在一处地方,那么,危险就小多了。”

“再以诸夏之民与之杂居起来,时日长了,沐浴诸夏之风,说不定,将来会自动化入诸夏部族!”

“那时。”

“纵然有些许乱象,处理起来,也比较容易。”

“……”

皇兄的这个问题,有些深度。

周清一礼,于还在阅览先前那份文书的李斯等人扫了一眼,将那个问题简单说道着。

灭族,是艰难的!

但凡逃走一二支部族,藏在哪一个山旮旯角落之中,不住的生聚之下,花费一些年,又是一支支胡人部族出现。

是以,除非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能够占据那些地方,否则灭族都是下下策,根本就难以灭掉干净。

除了灭族之法,欲要做到那一步,便是对那些人进行改造,进行变化,若是让那些人的风华礼仪同诸夏一般,危险就大大减少了。

纵然有些麻烦,也不会很大。

甚至于胡人化入诸夏之中,时日长了,也就成为诸夏之人了,都是一族之人,再有乱事,也就是内乱了。

只不过,欲要做到,也不为容易。

那是一件极其耗费时间的事情。

“北胡匈奴。”

“欲要彻底解决,多难!”

“草原太大,若是想要将胡人全部杀掉,不太可能,稍有残留,也会引起隐患。”

“不为上策。”

“郡侯所言,移风易俗是一个法子。”

“将胡人固有的风华礼仪变化,移民戍边,通婚之,礼仪授教之,雅韵文字授教之,将胡人的一面化去。”

“再铸就城池,让胡人的踪迹一直处于帝国的视线之内,稍有所动,也容易解决。”

“……”

一身白衣,不为冠,不为李斯等人的规矩制式文武官袍。

站在那里,自成风韵瞩目之地。

身材挺拔,英姿勃勃,神秀内敛,俊逸轩然,拱手一礼,将那个问题给于解答着。

“郡侯之言,盖先生之言。”

“都非短时间可以做到。”

“起码需要一代人,乃至于两代人的时间。”

“彻底将胡人剿灭,的确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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