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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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忘了,那些反抗旧例的同龄人,之所以愿意付出反抗的代价,是因为顺应旧例,会更痛苦。
这和博士生时代一模一样。
那时候,他学不会送礼,也不懂得如何讨老师欢心。于是,他只能选最笨的一条路:听话。
无论是接送孩子上学、辅导功课,还是搞报销、订机酒,反正助教的活他干,秘书的活他干,保姆的活他也干。
组里那么多学生,他干的杂活最多,并不是因为他最需要导师的照顾,而是大家都看明白了,他最好压迫。
同样的杂活,交给别人,别人能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拖延,就他能排除万难,压榨自己,觉都不睡也给你做好。
这样的天选打工人,谁不愿意用。
导师是拥有绝对的权力,但也不会随意动用。他们手中那柄切断学生学术之路的利剑,很多时候,是不会出鞘的。
别的同门能看出这一点,所以在尽量不得罪导师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的利益。
他做不到,因为不敢,也因为不会。
归根结底,还是他能力不够。
他没有反抗规则的勇气,也没有明哲保身的技巧。就算是顺从,有人能从顺从中获取最大利益,而他,只会被剥削、利用到底,最愚蠢的顺从。
他和第二位教授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胃里已经有点难受了,嘴里除了辛辣的酒气,还有一股胃酸倒流的苦味。
孟初昏昏沉沉的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如果在这里的是孟寄宁,他会怎么做?
也许从一开始,就不会傻到一下子干掉。
就算不陪酒,他照样能说出动听的话,哄这群人开心。
退一万步说,即便干了,他事前也会强调自己不会喝酒、不常喝酒,把这杯酒的价值拉到最大,把对方的地位捧到最高。
在之后的敬酒轮回里,他总会有办法让自己脱身的。
孟初想不出来,他没这个能力,但他笃定孟寄宁有。
第三杯下肚,他开始失去对周围环境的感知了。导师的声音有些模糊,好像是在介绍他的研究方向。
这太重要了,他使劲掐了掐自己,找到最后一点理智,说了说自己的项目。
对方似乎觉得他的想法不错,赞扬了几句,还提出了几点意见。
如果今日的社交能到这里就结束,那还算圆满。可惜,还有半桌的教授没见。
到后半程的时候,孟初进入了恍惚的状态,机械地举杯,吞咽,酒好像也失去了味道。
他混沌的大脑又莫名其妙开始想:付关山呢?他会怎么做?
看家庭聚餐那会儿,付关山喝酒像喝水的样子,这点酒应该不成问题。
他应该能一边喝,一边逗得满桌哄堂大笑。回家之后,人人都把他当做今日话题:碰上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年轻人,能喝也能讲。
天生的酒桌文化圣体。
反正……不会像他这样,挖了坑给自己跳,回到座位,胃像是腐烂了一样难受。
孟初不知道酒席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记得桌上的菜逐渐冷却,纸巾盒在面前转来转去。
最后,是导师拍了拍他,示意他要走了,他才努力站起来。
他喝酒不上脸,也不闹腾,安静地坐在那,没人知道他醉到了何种程度,身体又是如何翻江倒海地难受。才走到包厢门边,他就觉得不行了,跌跌撞撞地走去厕所,扒在马桶旁边,又吐不出来。
他捂着脑袋,觉得胃像是被刀搅了一样。
他走不动也回不去了,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让那群教授,或是他的导师照顾一个醉鬼,不太合适。
可这里是香港,他在这里没有认识的人。
酒气和胃酸一同涌上来,无法喘息的痛苦中,大脑忽然迟钝地冒出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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