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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重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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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凡是过往 皆为新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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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肥城开了一家新型奶茶店,这次去帝都是准备考场一下市场准备开分店。」

高欢想了一下还是准备和这位大小姐好好沟通一番。昨天从干姐姐口中问清楚了她两位好闺蜜的身份背景,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呆萌软妹子苏圆圆母亲是钱江省省委宣传部长,年纪比干妈罗云霞还小一岁,才四十二,不用想都知道是红色家庭出身。

而身旁这位性格恶劣的大小姐出身更为显赫,她爷爷乔老爷子是当年跟着太祖爷打江山的国家元老。与因时代变革日渐衰微的罗家苏家不同,乔家因为定海神针乔老爷子的存在,依然风光无限一直是帝都豪门。乔大小姐的父亲没有从政或从军,趁着改革开放的时候下海经商,如今虽然富豪排行榜上没有他的名字,但是是资本圈中举足轻重的大佬。

难怪哈佛毕业的干姐姐都把创业当儿戏一般,只要觉得想做就能成功了,有乔念奴这样的金主存在,什么创业会失败呢?所以要不还是对金主妈妈态度好点?赚钱嘛,不寒掺!

(麻痹的写的好累,感觉自己一直跟在揣测皇帝用的是金锄头还是镶钻锄头的农民一样。就当意淫小说看吧!::>_&1t;::)

「噗,帝都会缺奶茶店!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宋大小姐昨儿还和我说你写了很多商业方案,她觉得很不错,决定和我一起创业。看来真是情人眼中出西施哇!哈哈哈哈,奶茶店,那你其他几份方案是不是麻辣烫,面皮,铁板烧哇!」乔大小姐无情的讥讽了起来,笑的肚子都有点疼。

「妈的,等五六年后你口中的小奶茶店市值过三百亿,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笑的那么开心。」高欢心里恶狠狠的吐槽了起来,不过旋即神色古怪起来,想到了乔大小姐的背景,说不定市值两三百亿的茶饮品牌,在人家眼里还真只是个奶茶店呢。

算了,金主妈妈还是要讨好的。喜茶这块蛋糕自己肯定不可能全部吃下的,那么便宜其他资本家不如便宜好姐姐的闺蜜,说不定最后绕一圈依然是烂在自己锅里了呢!高欢眯起眼睛,准备和乔大小姐讲述他剽窃并总结更新优化了的新型茶饮品牌展理念,更是着重突出了在如今来看颇为时代的新颖宣传思路。当然,认真归认真,为了能让乔大小姐听下去,必有的激将斗嘴还是要有的……

乔念奴虽然家世显赫,但并不是草包,否则也不会一直想要自己创业,接手老爸的商业帝国不好吗?她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考上了北大并留学哈佛,比宋拒霜更要妖孽。慢慢的被高欢讲述的内容一点点折服,具有前瞻性商业眼光的她现在就可以保证,她刚刚还嗤笑的小奶茶店绝对能展到市值百亿以上的品牌。

只是,盈利点呢?这个念头刚想起乔念奴就自嘲了起来。她可不是那种清高的人,从小被父亲耳濡目染的她对于上市圈钱割韭菜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一个品牌有了市值,那么管盈利干嘛?君不见多少公司都是负债累累,但是股东各个吃的盆满钵圆。

可是,这个黑大个才十八岁,还是高三学生,怎么就会有这种心态和观点呢?难不成真是有天才生而知之?

「所以你准备让霜儿来经营这个品牌?」乔念奴都没现自己的语气缓和了很多,但是高欢现了,心中乐开了花。

都说姐儿爱俏,实际上相比纯视觉性动物的男人,女人的颜控真不算什么。从古至今的浪漫传说中都告诉了男人,才华这东西在征服女人方面可比长相有用多了。

当然,高欢也不会痴心妄想的觉得光这一会商业才华的展露就能拿下乔大小姐,现在可是2o13年,不是封建时代或文化沙漠的异世,女人在某种程度上没那么傻了。

「不不,这了不得两三百亿的小玩意,你们一起做这个那真是大材小用了。我给霜姐的规划中,主要重心还是互联网行业。」

如果是之前高欢这么大的口气肯定会惹来乔念奴的无情讥讽,甚至会觉得他就是个没见过世面只会意淫的中二学生,两三百亿还小玩意?可现在却极为自然的认同了高欢的口气,更是没注意到高欢言语中称呼的改变,似乎默认了要和宋拒霜一起按照高欢的规划来创业。

「可是现在互联网行业蛋糕都被分完了呀?」乔念奴皱起秀眉,她缘何不清楚未来绝对是互联网的时代。

「要按照你那么说,9o年代互联网行业都饱和了呢。蛋糕是有心人做出来的,而不是拿着刀去抢的!」高欢意味深长的提点了乔念奴一句。他才不会告诉乔大小姐,去年年底一个小型的短视频社区八年后会在港城上市,开盘市值高达两万亿!

「那你说说我们做什么?搞研吗?」乔念奴可没那么崇高,她创业只是想证明自己并做出一番事业而已,不会苦兮兮的吃力不讨好去奉献。祖上的红色精神若能流传下来,她爸爸也不会成为资本圈巨鳄了。

「搞什么研?吃饱了没事干哇!」高欢身为重生者也只想捞点钱安逸的过完纸醉金迷的一生,辛苦钱他如今都懒得赚,别说研这种具有奉献意义的活了。

「方案在肥城,一会下了飞机让霜姐你一份!」高欢清楚过犹不及,今天已经初步在乔念奴心中留下商业奇才的形象了,没必要趁热打铁。让女孩子保持对一个男人的好奇心,是俘获她芳心的充分条件。

「哎呀,还有一个小时才能落地帝都呢,你现在说会呗,要不干坐着多无聊!」好奇心被勾起来的乔念奴都没觉自己居然开始对着「讨厌」的黑大个撒娇起来了。

「我不无聊,tmd我要补个觉,昨天夜里累死我了。」高欢说着说着闭起眼来。

「喂?喂!混蛋!」高欢的应对让乔念奴终于想起这个人是个十恶不赦恶心下流的混蛋,又暗暗银牙咬碎,感慨老天爷不公,怎么会给这种人那么出色的商业才华!

「昨夜累死了」。这句极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话让乔念奴又想起昨夜一夜失眠的痛苦,再次恼羞成怒的伸出黑丝包裹的小脚,在高欢脚背上用力的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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