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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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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节 右前爪的用途(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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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抱歉,但别无选择,」梅菲斯说,「你的命匣在谁手里?」

龙巫妖和巫妖都有「命匣」,两者的功用并不完全相同,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即它们都可以作为生命容器。命匣不毁,巫妖不灭,龙巫妖也是如此。巫妖通常都是主动转化,命匣自然是在自己手中,龙巫妖却大多是「被」转化,受制於人,命匣也是掌握在邪龙使者手里。只有找到持有冰虹命匣的邪龙使者,才有可能彻底解决问题,否则就算现在把这头龙巫妖拆成几百块也没用,它还是会复活的。

「命匣?在这里啊。」

龙费力地举起右前爪挠了挠脖子,从鳞片下面取出一枚黑色的珠子,托在掌心给梅菲斯看。「他们给我弄了这个命匣,还藏起来不给我;我去找萨马斯特抗议,他就让属下把命匣还给我了,让我自己保管。」

「……萨马斯特为甚麽会这麽做?他脑袋坏了麽?」

「谁知道,」龙明显也很困惑不解,「他跟我罗罗嗦嗦说了一大通,我也没怎麽听懂,就记得几句话,甚麽『威胁和挟持无法获得真正的忠诚』丶『以德服人才是正道』之类的。」

显而易见,老巫妖的确脑袋坏了。

琼恩和萨马斯特不熟,至少不算太熟,但这位传奇大巫师的传记,他可是认真拜读过的。如果传记中所记载的那些内容属实的话,萨马斯特显然是一个标准的黑暗魔王,他力量强大,聪明狡诈,践踏法律,肆意妄为,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总之把辞典里的贬义词全套上肯定没错。作为邪教教主,用三尸脑神丹丶豹胎易筋丸之类控制属下,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谓人贵有自知之明,既然自己不是个好人,反而指望属下恪守道德,忠心耿耿,那岂不是搞笑。萨马斯特就是大陆上最大的邪教教主,他居然会跟龙巫妖说甚麽以德服人,对此琼恩只能想出一种可能,就是老巫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日暮而途穷,於是倒行而逆施。

「不,还有一种可能,」梅菲斯说,「他另有方法,无需命匣也能控制龙巫妖。」

「巨龙契约吗?」

琼恩知道梅菲斯的意思,传说龙巫教有一件强力宝物,名为巨龙契约,能够藉此控制世界上的任何一头龙巫妖。当然,传说是传说,实际上这东西究竟有没有,一直是存疑的,反正以往那些邪龙侍者都是靠着命匣才能指挥龙巫妖,从无例外,并没有见谁使用过契约。不过话又说回来,萨马斯特是教主,又是龙巫妖的明者,他手上如果握有一两张底牌,也没甚麽好奇怪的。

算了,凭空猜测这些没甚麽意义,先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梅菲斯有备而来,接连动神器,成功将冰虹重创;现在只需夺过命匣,将其毁去,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琼恩瞥了眼梅菲斯,现少女咬着嘴唇,脸上神情有些犹豫。她是邪神之女,却在提尔教会任职,性格又偏冷,所以朋友非常少,屈指可数。朋友少,所以格外珍惜看重。虽然是受命前来,理智也告诉她冰虹已经是「亡灵」,让它重归永眠才是最好的结果,但事到临头,这个决断仍然是不好下的。

「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解决。」他说,从腰间拔出一柄匕。

琼恩有一柄名为「风之剑」的匕。还是在塔瑟谷时,他随梅菲斯去拜访提尔大主教,被痛扁了一顿,大约是出於安抚考虑,临告别时大主教送了他一件礼物,就是这柄匕。据梅菲斯说,这柄「风之剑」来历非凡,乃是铸剑大师特加尔的得意之作,曾经是圣卡缪尔女士的佩剑,传承至今已历千年。风之剑锋锐无比,削铁如泥,而且更是一件「灵器」,卡缪尔曾经封印恶龙「碎影」於其中,因此又称碎影剑。碎影随着卡缪尔女士升上天界,这柄剑失去器灵,空置至今。琼恩拿到它,当时也没想太多,只当是女方家长的一件馈赠,按照塔瑟谷的风俗,算是见证男女双方爱情的一种信物。他是个巫师,匕於他而言除了切水果就没其他用途,却没想到现在派上了关键用场。

龙看见了琼恩手中的匕,它和提尔教会关系匪浅,当然知道这柄风之剑的来历和用途,也明白了琼恩的意思。「不行不行,」龙连连摇头,「我才不要做器灵呢。」

「为甚麽呢?」琼恩问,「做器灵有甚麽不好?」

「器灵没有躯体,只馀意识,当然不好,」龙说,「哪有人会喜欢这种状态。」

「器灵的事情暂且放下,我们先来讨论几个问题吧,」琼恩说,「冰虹,你喜欢户外活动吗?」

「当然不,晒太阳会让皮肤变黑的,」龙说,「还是待在家里好,又舒服又自在。」

这个答案在预料之中,龙类本身就是一种很宅很懒的生物,冰虹显然更是其中的典范。「那你平时待在家里都做甚麽呢?」

「哦,那可就多了,我的兴趣爱好很丰富的,主要是看书丶听音乐丶画画,以及睡懒觉。」

睡懒觉也算兴趣爱好?琼恩实在无力吐槽,只好直接忽略。「你还喜欢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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