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第2页)
林呜呜倒是不怕冷,隔三差五的要出去玩雪,还把闪电也带出去。
闪电的毛虽然厚实,但林溪还是找了件狗狗穿的黑棉袄,出门就给它穿上。
闪电是林呜呜最忠诚的小弟,陪玩,陪溜,陪看电视,双方表示都很开心。
林溪有时候不想陪它们出去,就让赵志勇带着它们出去玩雪。
还是墨墨好,斯斯文文的在家里待着,林溪做什么它都卧在一边默默陪伴,最多就玩玩猫爬架。
所以说,真的,小女生是真招人疼爱,看看清宝,看看墨墨,再看看在外面浪到飞起的林呜呜和闪电,呃,不能比,完全不能比!
外面浪到飞起的林呜呜和闪电要回来了,林溪听到外面一阵虎啸,跟着就是一阵狗嚎,闪电那么端正的性子,硬叫林呜呜给带歪了。
这是生怕外面的人不来抓它们啊,打它们主意的人不是没有,还挺多。
由于呜呜来自灵界,林溪不想让它沾上太多人命,所以告诫过它,没有生命危险时,不能随便杀人。
所以当发现有人想要抓它们的时候,林呜呜兴奋的扯着嗓子一边喊一边跳:“啊呜,铲屎哒,救命呀!救命呀!有人要吃老虎啦!”
硬是给一边的闪电整不会了,它也不嫌丢人!不是,丢虎!
等林溪黑着脸赶来,当着众人的面,将一个想抓闪电的人,烧的焦焦脆脆的时候,其余的人吓的四散而逃。
而磐山小区这边也开始流传着一个传说。
说这里有个女罗刹,养了一只老虎和一条狗,最喜欢将人烧的焦焦脆脆的咔咔吃掉……
林·女罗刹·咔咔吃人·溪……
今天的林呜呜回来时,趾高气扬的厉害,它的小弟带了一只大个的兔子。
“啊呜!铲屎哒!我们打猎回来了!”
那口气,就像整个家都是靠它养活一样,也不知道一只变异虎和一只变异狗,合力搞死一只变异兔子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可墨墨就很捧场的跑到林呜呜跟前喵喵叫,于是它就更得意了。
很好,小弟的主要用途之一就是溜须拍马,墨墨已经掌握了当小弟的精髓。
林溪也不想打击孩子的积极性,“知道啦,我们家了不起的霸天虎会打猎啦,以后养家就靠你啦!今天就把这兔子剥皮红烧,给你吃好不好?”
林呜呜一个激灵清醒过来,铲屎的要烧菜给它吃?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它眼珠一转计上心头,理直气壮的说:“我要去找小小,把皮毛给小小做毯子,顺便,让勇哥给我们做兔肉吃!”
它其实就是专程找人给它做兔肉吃。
就它那点小心眼子,林溪早看的透透的了,倒也不生气。
她做菜的水平,除了炖汤和煮粥,也仅限于做熟。青菜也好办,随便炒炒,放点盐,反正林呜呜也不吃,可这肉菜真的就是她的死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