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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复苏:我的灵魂能无代价驭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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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签订协议(第1页)

经过数轮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的激烈讨论,刘星终于和代表亚洲分公司利益的穆部长达成了全新的合作协议。

这份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公司将迈出大胆的一步,尝试一种前所未有的合作模式,而这项计划也被命名为“扶持与共同守护”

作为“扶持与共同守护”

计划的先行者,也是第一个“吃螃蟹”

的人,刘星将肩负起重要的责任。

根据协议内容,刘星将不再以公司员工的身份活动,而是转变为与公司平起平坐的战略合作伙伴。

这意味着,刘星将不再享受公司提供的薪资、福利等一系列待遇,同时也无需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然而,有舍必有得,刘星需要严格履行“扶持与共同守护”

计划中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这份协议赋予了双方新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承诺,将会对刘星组建的魂主社团(代表灵魂之主的意思)开放部分权限,包括情报共享和科研成果共享。

具体来说,公司旗下的监察部门将会与魂主社团共享情报信息,而科研部门也会向魂主社团开放大部分研究成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回报,刘星的魂主社团将肩负起守卫一片指定区域安全的重任。

在协议约定的这片区域内,公司将赋予魂主社团唯一的合法社团地位,承认其在该区域内的执法权和管理权。

对于协议中所谓的承认社团是该区域唯一的合法地位这一点,刘星心里心知肚明,他知道这背后的原因并不单纯。

公司现在人手严重不足,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根本没有多余的人力去监察和管理那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民间社团。

所以公司才会想出这么个办法,打算把这些烫手的山芋转移出去,让别人去操心。

而刘星作为第一个与公司签订协议的合作者,自然就成了公司计划的试验品。

如果刘星和他的社团能够在这个地区站稳脚跟,并且取得了显着的成果,那么公司就可以顺水推舟,将整个地区都交给刘星来管理,这样既能保证该地区的安全,又能减轻公司的负担,可谓一举两得。

反之,如果刘星和他的社团表现平平,甚至被其他社团吞没,公司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毕竟,这些民间社团本来就游离于公司的掌控之外,公司对他们也鞭长莫及。

不过,刘星对这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毫不在意。

他认为,有挑战才有意思,如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那就太无趣了。

所以,刘星选择将社团建立在他的家乡,刘氏集团的发家之地大桂市。

对他来说,这里就是他的大本营,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也是他最有信心能够取得成功的地方。

这份协议并非表面上那么简单,除了明面上的条款之外,还有一些补充内容需要刘星仔细斟酌。

协议规定,只要守卫住指定的一片区域,就能获得极大的自主权,这对于任何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毕竟谁都想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然而,华国的高层领导人必定不会轻易同意这样的协议,因为这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打消上面的顾虑,协议中还附加了一条苛刻的条件:必须在一年的时间内,帮助华国额外解决三次重大诡异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