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城市居民成分划分(第4页)
看着是孙师傅,何雨柱站了起来。
“咋了,师父?”
“今天小年了,一会你回家跟你爹好好说说。要是说不通,或者你爹今天没回来,明天,你告诉我。。。。”
说到这,孙师傅犹豫了。
“唉~~~”
孙师傅叹息了一声。
“走吧,去我那屋把小雨水抱上回家吧。”
说着,孙师傅摇了摇头,转身就走了。
“好,师父,那我明天告诉你。”
何雨柱知道孙师傅什么意思。
不就是怕“师徒如父子”
,但也只是个“如”
,说多了,也怕人家“亲儿子”
不愿意。
可何雨柱也在怕伤了小老头的心,也就应承着了。
唉~~~~
到时候再说吧。
真是的,这一天天的,闹心啊。
(注1:当时抓捕dt之后,虽然同一个单位里的同事差不多都会知道。但是,不会有明面上的说法,甚至,嘉奖都不会写原因,也就是不会大肆宣扬,直到解密。最多,在个人档案里提一笔“某年某月,因什么什么事,获嘉奖(几等功)”
。至于奖励,根据功劳的不同,从提半级到提一级、两级,都有可能。
当然了,某些为了树立典型的,不算。
这里,何雨柱要是按提级的算法来说的话,算是提了一级半,从练习两年半的学徒工提前半年转正到提了一级,正好一级半。(类似工人编制的学徒工提前半年提干,并且升到29级办事员。))
(注2:这个,太乱了,要是写出来的话,最少好几章了,我就不具体写了,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自行查阅《建国初期北京市的区街建政与居民自治》、《北京市志》、《建国初期北京市的行政改革》,这几篇文章。
这里,只要大致了解一下,就按下面写的,按照现代的模式差不多代入一下就行了。)
(注3:成分,其实是分为家庭成分和个人成分两种的。
家庭成分,是户主的“监护人”
,也就是谁把户主养大了,这个谁靠什么把户主养大的,那么,家庭成分,就是什么。
比如,军人子女、工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等等等,这些的形容词,就是说家庭成分的。
这个家庭成分,是没法改变的。
而个人成分,是可以改变的。
就像前面说的,满一年、满三年就可以转换,其实,是指嫁人和过继。
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时好多成分不好的,要嫁给工人、贫农。为了,就是转换成分。
而工人这个成分,也可以说是雇农、雇工,都行,都是一个意思。
这里,大概了解一下就行,说多了,一是怕过河,二也是太繁琐了。
如果感兴趣的话,请自行查阅5o年的8月4日、8月2o日、以及51年1月1日布的一些条文。)
(注4,当时,对于私房的管理,我查到的文件,最早是在51年的1o月2o日《北京市5485号布告》,以及55年《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以及。。改造的意见》,这两条里,才有明确的规定了个人可拥有房产的数量。
文中,当时是5o年1月份,遂,没写,只按《成分》中的条款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