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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寡妇后把佛子拉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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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姐姐的未婚夫(第1页)

而今在齐酥记忆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

广济河细柳桥头,袁婆婆馄饨食肆。

那家的馄饨,皮薄馅鲜,肉糜里掺着剁碎的小虾仁,滚烫的骨汤里冲泡着碎碎的干海菜。

出锅时再撒点葱花,鲜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掉。

但这只是一家行脚店,上不得台面。

传出去更要被昌平伯府中那些金尊玉贵的姐妹们嘲笑。

说她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即便这是齐三娘子心中的最爱食物,她也压抑着,偶尔才吃一次,从不敢放肆。

不过现在的齐酥可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齐酥循着记忆的方向,牵着马一路走一路问。

找了半个时辰,果然就找到了。

青白食幡在晨风中翻飞。

一口鲜肉小馄钝入口,齐酥眼泪簌簌落下来。

妹妹,虽然很好吃,但也不至于这样吧。

一碗馄钝,合着眼泪吃进了肚。

馄钝食肆的老板娘,看她可怜,又给她免费饶了小半碗过来。

齐酥吃完了馄钝,也就把那合着眼泪吞咽下去的过往都理清楚了。

好啦。眼泪不是白流的。

苦难也不是白受的。

既然进了城,也吃完了饭,下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

——对,买衣服。

要说这乾京城里,卖衣服的铺子大大小小得有几百家。

但其中名声最响亮,审美最好的高档奢侈品店铺,不过三五家。

齐三娘子最喜欢其中的留仙阁。

但作为一个月银十两的小姑娘,她根本买不起那里的东西。只是作为姐姐的陪衬,曾经跟着来过一次而已。

现在的齐酥,今时不同往日。

她已经是个身价不菲的小寡妇了。

从金城离开的时候,作为遗孀,她自动继承了孙二这些年攒下来的古董金银珠宝。

不管孙家知不知道,这都是她应得的。

她托了宋长史把这些都换成方便携带的银票。

现在不说买下留仙阁,做个级VIp肯定没问题啦。

“这个,这个,这个,不要。其它通通拿下来,全买了。”

齐酥在留仙阁里换上自己喜欢的衣服和钗环,还用店里的胭脂画了个美美的桃花妆。

看,这么漂亮的姑娘,也才十八岁啊。

买买买果然让人快乐。

齐酥挎着新买的包包,提着新买的胭脂粉盒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