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6 章(第2页)
这厮在现代待了几天,学习新知识倒是很快,这副“你能拿我怎样”
的无赖态度更是惹恼了叶乘风。
“你他娘的!还我混天本命红裤衩!”
先前叶乘风一路冲进无敌院的时候,很多人看到了,看他义愤填膺的样子,大家都好奇他会做什么,便纷纷尾随了过来,然后就听到了这段话。
一时间,吃瓜群众们脸色各异,“混天本命红裤衩”
的制作者三人则是整个都僵硬了。
尤其是韩秋,她一下就想起当初无论做什么法衣给叶乘风他都不满意,最后她气急败坏掏出压箱底的天蚕丝给他做了个裤衩,又从周怀轩那里弄了点金线,还出于恶趣味搞了一点灵渺的毛缝在了边缘。
为了让叶乘风说出满意的话来,她故意打感情牌,说是什么集齐三人之力给他打造的裤衩,是友情的象征。本来她就是摆烂了随便忽悠一下,没想到叶乘风这个中二病就吃这套,还起了个“混天本命大裤衩”
的名字。
红裤衩被他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穿倒是没穿过,毕竟带毛边的裤衩光用想的也不舒服……是后来他要离开的时候特意拿出来挂在那儿的。
虽然当初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几个人都还颇为感动,但这会儿仔细想下来,把一个裤衩当成什么友情的见证也太让人尴尬了。
尴尬的三个人顿时面面相觑,然后默
契地转身偷偷溜了,剩下几个吃瓜吃得云里雾里的小家伙。
“说了这么多,不就是个裤衩?”
猫猫趴在明卿的房间窗户上探头探脑。
“就是啊,不过为什么师叔他们友谊的见证会是裤衩啊?”
苏轻轻脑门满是问号。
“可能,因为是贴身衣物,更能凸显亲密?”
明深竟然认真地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真的会有人穿带毛边的裤衩吗?”
苏轻轻不解。
“红色的裤衩,带毛边……”
水丹阳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下,随后恍然道,“我好像见过!原来那是裤衩啊!”
“什么?你在哪见的?”
屋内,差点就冲上去和明卿决斗的叶乘风听到这话,赶紧跑过来站在窗口看向水丹阳。
“就在我住的锦鲤池里,我刚来霞月宗那天就看见了,不过我不知道那是……我还以为那是一块没人要的红布。”
鲛人小姑娘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地捂住脸,“毕竟我们鲛人不穿裤衩……”
“然后呢?那块红布现在在哪?”
叶姝本来在忙别的事,听说这里快打起来了,急匆匆赶来,听到这话赶紧问道。
“我觉得那块布摸起来料子不错,把它拆了缝了一个包包……”
水丹阳尴尬地低头对手指,“前阵子给我姑姑送生辰礼的时候装东西了。”
水丹阳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些珍珠,但是对于同为鲛人的她姑姑来说,那些就是废物。所以她给她姑姑送的是从苏轻轻那
里买的钻石首饰,因为姑姑喜欢红色,她就把那些首饰放进了“红色包包”
里,一起送过去了。
“不过说起来也很奇怪,比起那些首饰,姑姑好像更喜欢那个包包!”
水丹阳毫不谦虚地说,“可能是我手艺太好吧!”
叶姝:“……”
“你姑姑叫什么?”
问话的是不知何时又溜回来的灵渺,“鲛人族与我们是有些交情的,如果是认识的,可以去找她讨回来。”
“我姑姑已经退隐很多年了,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她的名字。”
水丹阳乖巧地说,“她叫水天心。”
“噗!”
这个名字一出,灵渺就忍不住笑出声来,而叶乘风也愣住了,随即一改先前要要回裤衩志在必得的气势,整个人都蔫吧了。
“呃,好吧……那我不要了。”
“哎?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