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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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倒是把这茬给忘了。
韩明之占据天远49%的股份不假,但他没钱!
这49%的股份,可以说完全就是韩明之,用悍之弃劳水,乃至于未来他所能研发出的所有功能型饮料换来的!
说白了,也就是技术!
而林铭的51%股份,则是用金钱强行购买。
两人同为天远公司的股东,假如天远需要100块,那林铭就得拿51块,韩明之则是出拿49块。
这就是林铭前期投资的好处!
当然。
韩明之个人薪资待遇,自然也要单独给他拿出来的。
不过这点钱,可以忽略不计了。
让韩明之尴尬的地方就在这里。
无论是租赁工厂,还是招聘工人,亦或者悍之弃劳水的原料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前期铺垫的成本。
之前林铭给韩明之的钱,韩明之都已经花的差不多了。
目前生产出来的那些悍之弃劳水,也只够现在各个渠道铺货的。
除非渠道商能第一时间把钱打过来。
否则的话,韩明之就必须要继续融资。
再退一万步来讲。
哪怕渠道商真的以最快的速度,给韩明之把钱打过来了。
可是他还得在这之前,搞定第二批生产悍之弃劳水的钱吧?
难道还能等第一批的钱回来之后,再购买原材料、找人、租赁工厂,接着干下去?
那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
这些又该怎么办?
往复循环?
这是一种恶性循环!
不仅会大大拖慢悍之弃劳水的销售速度,也会迅速衰退它刚刚打下来的知名度。
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淹没在大众视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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