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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她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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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都不准穿(第5页)

  “拜拜。”

  “拜拜。”

  刷机票,去柜台,过安检,在出入境窗口前,他又忍不住回头。

  她清楚地看见了,因为她也没走。

  敛起眉眼笑得灿烂,不约而同挥了挥手。

  这次,是真的再见了。

  香港快到秋天,可亚热带的阳光浓烈,从航站楼大片玻璃透入,反射梁景明手上的一点亮。

  可那点亮触及目光,仿若一根明晃晃小针,直接从肉身穿心而过,把万姿钉在原地。

  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梁景明的对戒,好像就没摘过。

  甚至临走前,他还把饰盒留给了她——

  莫非,他就不打算摘了。

  他是个心智正常的年轻男人,一定知晓左手无名指戴戒指代表着什么。

  而且他马上要投入新环境,同样声色犬马诱惑云集的浮华都市,陌生人要是不开口问,很容易误判他的身份。

  何况很多人看到戒指,也就不会再问了。

  落地玻璃上有无数个光斑,就像由他手上那抹玫瑰金铸就而成。

  刺得眼睛有些疼痛,万姿却情不自禁抬头看。

  他戴的情侣对戒,像极了婚戒。

  他说“禁忌就是禁忌”

,他们如夫妻般讨论忠贞。

  他刚才说的是“出轨”

,不是“劈腿”

  似乎潜意识已认定结婚的,不止她一个。

  如果蜜罐里还有同伴,那溺毙是否就不那么害怕了。

  事实上,他们也都有动物般的本能。他们都曾在炎凉世态间流浪过,都有过不好的生活。

  所以她永远心怀戒备,对别人捧过来的爱,只敢小口小口啄食,左右看一圈,再啄上一小口。

  但他是不一样的。  因为眼巴巴地从未拥有,所以对别人的爱特别珍惜。

  所以喜欢她,就是喜欢她。

  喜欢她,就直接晃着尾巴扑到她怀里来。

  不想其他,没有例外。

  仿佛某种试图刺破幻境的喝令,手机突然不停震动,是丁竞玲打来电话,商业社会在召唤她。

  但头一次,万姿不想理甲方的紧急来电。

  她只是空落落地,怔怔地向外望着。

  香港仍是那片高运转的石屎森林,汽车马路绿化带,西装革履的行人来去匆匆,一切照旧被碧空洗礼着,在她眸中却仿佛换了人间。

  因为少了一个人。

  落地玻璃看久了,肌肉过度用力,疼痛逐渐凝成某种酸,汇聚在眼睛与鼻腔连通的地方。

  一如他方才的亲吻,脸颊浮起微微暖意。

  机械性地抬起手,万姿终究落下泪来。

  可她说好今天不哭的,还说好不送梁景明。

  一定是阳光太耀眼了。

  一定是了。